明年1月1日起全市电子商务领域推广电子发票,消费者可随时上网查询并在线管理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今后,消费者网购后可要求电商开具能“永久保存”的电子发票。
昨日,北京市国税局、市商务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4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在电子商务领域推广电子发票应用试点,消费者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并在线管理发票,保存自己的维权凭证。
电子发票可降成本促减排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广大‘网客’消费群体参与到节能减排中来,这是电子发票的重要目的。”市商务委表示。今年6月27日,京东商城开出中国内地首张电子发票,10月16日试点全品类,目前已全面具备向各类有需求的电商企业开放对接。
4部门在公告中明确要求,在北京登记注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发票使用量大、财税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经营信誉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符合这些条件的电商可申请加入试点。
届时,持税务登记证向市国税局备案,评估通过后,通过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即可开具电子发票。同时,试点企业在具备条件、确保消费者便捷有效获得权益保护的前提下,还可以向北京地区以外的个人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但暂不可以向企业(单位)开具。
电子发票不一致可拒收
据市商务委介绍,电子发票具有实时性,企业可实时开具电子发票。当消费者订单交易全部完成后,发票信息实时回传到查询验证平台并永久保存,消费者可随时登录市国税局网站(www.bjsat.gov.cn)或经授权的瑞宏网(www.e-inv.cn)查询验证,并在线管理发票信息。
如果发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电子发票,消费者有权拒收,并拨打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电子发票也不得虚开、转借、转让。
据透露,目前小米科技、国美在线、凡客诚品、易迅网、苏宁易购、酒仙网、上品折扣、沱沱工社、快乐的狗等9家电商企业已提出加入试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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