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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产妇半薪产假增至4.5年

比原来的3年增加1年半

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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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日前三读审议通过一系列跟养老金改革有关的方案。根据新方案中一个条款,俄罗斯妇女一生可享受的半薪产假从原来的3年增加到4年半。该条款从2014年1月1起生效。

  俄罗斯现行法律规定,产妇可以享受全薪、半薪以及无薪产假。其中全薪产假最少(单胎)140天,包括产前70天和产后70天。半薪产假为1年半,在生了第一个孩子以及第二个孩子之后,产妇可分别享受1年半的半薪产假,领取相当于原工资40%的补贴,这笔补贴由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产假计入工龄。不过再生第三个或者更多孩子的话,产妇不能再享受半薪产假。

  产妇在享受1年半的半薪产假之后,如果还想继续在家里照顾孩子,那么她可以继续休无薪产假,直到小孩满3岁,这期间的假期是没薪水的,不过雇主必须保留她的工作岗位。

  而根据新通过的方案,在生了第三个孩子后,产妇可以跟生前两个孩子时一样,也享受1年半的半薪产假,领取相当于原工资40%的补贴,并计入工龄。这就意味着,俄罗斯妇女无论生育几个孩子,可以享受的半薪产假从原来的最多3年增加到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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