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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阳光操作遏制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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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扶贫资金划拨和使用情况,扶贫项目的规模、目标、申报、实施情况以及实施效果,都应作为各级部门信息公开的必选项。

  12月28日,审计署公布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19个县普遍存在着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形象工程等。

  虽然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是个老问题,此前公众多有耳闻,但此次审计署列出长长的问题清单,依然惊人——甘肃古浪县多个部门骗取140.25万元扶贫资金;陕西洛南县扶贫局将1451.49万元扶贫款用于刷墙盖楼;云南昌宁县扶贫办把113.25万元扶贫资金变成招待费;宁夏同心县耗资数百万扶贫款建造牌楼和宣传牌……

  扶贫款作为困难民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堪称宝贵,可一些地方竟如此糟蹋,怎能不让人心疼?

  到底是哪些官员在染指扶贫款?审计署表示,19个县共有12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其中判刑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8人,通报批评17人,诫勉谈话26人;另有24名责任人员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那么,相关地方政府是不是该将这些涉事官员的名单公布一下,一方面以儆效尤,另外也向社会展现一下问责的诚意。

  对于扶贫资金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严厉追责当然是必须的,但与此同时,扶贫资金的管理模式,也需要反思。

  扶贫资金被侵吞糟蹋,除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外,更折射出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即扶贫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实行封闭管理。扶贫资金一级一级往下拨,每一级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看不到一本明白账。许多扶贫项目款项的发放、项目的确定,最后的验收,全部由政府部门包办。公众难以了解实情,监督又如何跟进?

  所以,要想让扶贫款不再沦为唐僧肉,必须打破这样的封闭管理,全面实现信息透明。扶贫资金划拨和使用情况,扶贫项目的规模、目标、申报、实施情况以及实施效果,都应作为各级部门信息公开的必选项。如此一来,那些试图把扶贫款用于三公消费以及滥发福利的单位,恐怕将知难而退,一些部门要想骗取扶贫资金,显然也不容易“下手”。

  此外,在扶贫项目的筛选上,应建立由当地民众参与的评议机制。现在许多扶贫项目都是官员和专家说了算,往往脱离当地实情,让扶贫变“坑农”。比如此次审计署披露的,贵州省镇宁马厂乡政府等4个单位组织实施的刺梨种植、核桃种植、草地生态畜牧业、油桐嫁接示范林建设4个种植养殖项目,由于前期论证未考虑当地气候、土质等条件,项目效果不佳形成损失337.23万元。倘若这些项目确定之前,由本地民众参与评议,也不至于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扶贫资金实行阳光操作,信息公开,问责公开,让公众充分参与,这无疑是防范扶贫款“跑冒滴漏”,遏制扶贫腐败的一剂良药。有关方面不妨将此当做扶贫改革的一个切入口,早日拿出实质措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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