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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保兑仓”危机(1)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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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银行诉山东钢铁4.8亿贷款代偿案件撤诉,撤诉原因未透露;此前遭遇银行18起代偿诉讼

  ●由于钢铁价格持续暴跌,分析称,钢厂为经销商提供银行担保的“保兑仓”模式成为“定时炸弹”

  12月24日晚间,山东钢铁公告称,此前与民生银行涉及4.8亿元贷款代偿案件,原告已经撤诉。对方撤诉的原因,并未透露。

  由于波及钢贸商贷款逾期,这已经是山东钢铁年内第二次被要求连带赔偿。今年7月,该公司曾披露连续遭遇兴业银行的18起起诉,面临高达7.05亿元的贷款赔偿风险。

  在屡遭诉讼的背后,是山东钢铁、钢贸商和银行之间的“保兑仓”危机。这种通过建立生产商、经销商和银行之间的三角融资模式,在最初钢市行情尚好的时候,曾被认为是银行降低房贷风险、显著提高钢厂和钢贸商业绩的有效模式。

  2011年之后,随着钢铁价格持续暴跌,钢贸商市场陷入低谷,大批钢贸企业倒闭的情况下,钢厂成为借款纠纷中的连带赔偿者。分析称,曾经被视为万能的“保兑仓”模式,已逐渐沦为类似山东钢铁这样大型钢厂身边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4.8亿元纠纷案原告撤诉

  巨额赔偿款纠纷案撤诉,引发市场热议。有投资者猜测,可能是地方政府在内部协调的结果。

  今年10月25日,山东钢铁被曝卷入民生银行和钢贸企业的三角借款纠纷中,作为贸易商担保方的山东钢铁被要求支付4.8亿元的巨额赔偿金,曾引起市场关注。

  12月24日晚间,山东钢铁发布公告称,已于当日收到江苏高院签发的《民事裁定书》,在民生银行对其诉讼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中,原告已向法院提出撤诉。公告还称,因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对山东钢铁利润没有重大影响。对于原告撤诉的原因,公告并未透露。

  新京报记者发现,此次借款纠纷,源自于去年初的一次三方贷款协议。

  2012年2月起,常熟市天铭物资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陆续签订了高达14亿元的授信合同,用于购买山东钢铁旗下济南钢铁的钢材。期间,当事三方签订了两份《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规定民生银行以授信形式向贸易商提供融资,并开具收款人为山东钢铁、还款人为钢贸商的银行承兑汇票。

  直至今年10月,天铭物资公司有14笔还款逾期,累计高达4.8亿元。作为担保方的山东钢铁,被民生银行连同天铭物资公司一起诉讼,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国内最大的上市钢企之一,山东钢铁是大股东山钢集团旗下的核心资产,于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由济钢集团和莱钢集团两大钢厂构成,注册地为山东济南。

  近年来山东钢铁陷入巨亏。财报显示,2012年该公司巨亏近40亿之后,今年前三季度山东钢铁仍呈亏损态势。

  在外界看来,突然宣布4.8亿元诉讼案撤诉,对急于在年内扭亏的山钢来说,像是搬掉了身上的一块大石头。

  股吧里,有投资者称,“4.8亿不是个小数目,双方私下里达成协议了?”也有投资者称,“山钢是山东省国资委旗下第一大国企,这么大金额赔款都宣布撤诉,是不是地方政府在背后调节?”

  12月26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山东钢铁证券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案件撤诉原因不知情,“这一直是公司法务部在操作,我们也不了解,一切以公告为准。”

  屡遭诉讼的钢铁巨头

  在卷入与民生银行纠纷之前,今年7月山东钢铁曾披露与兴业银行发生多达18起借款纠纷诉讼,面临超7亿元的贷款赔偿风险。

  除去与民生银行的纠纷之外,从去年年底到今年7月之间,山东钢铁曾陆续收到来自另一家银行兴业银行的18起诉讼,涉案金额超过7亿元,诉讼的理由同样涉及金融贷款纠纷。

  根据7月26日山东钢铁对外发布的公告,其中1起诉讼案的原告为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由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受理;其余17起的原告则为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均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诉讼起因是在2011年以及2012年初,山东钢铁与10来家上海和福建地区的钢贸商、兴业银行签署《保兑仓业务三方协议》,钢贸商总计在兴业银行获得授信7.05亿元。

  2013年以来,钢贸商在兴业银行的7亿元钢贸贷款陆续逾期,兴业银行提起诉讼,并追加山东钢铁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件与民生银行纠纷一样,都是银行向贸易商提供融资后,后者在购买钢铁支付完保证金后,余款未归还。

  在业内,这种通过钢厂、贸易商和银行的三角融资方式被称为“保兑仓”,是在钢贸、汽车领域应用较为广泛的贸易模式。

  西本新干线的钢铁业分析师邱跃成介绍,在“保兑仓”的模式中,贸易商先向银行交纳保证金,而后银行开出承兑汇票,钢厂收到银行的承兑汇票后发货,货到了仓库后,变成仓单质押。如果期限内钢贸商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则钢厂负责回购质押物,承担连带责任。

  “市场好的情况下,这是一种三方盈利的融资模式。银行房贷风险降低,贸易商可以顺利拿到资金,钢厂则能够顺利出货,但在钢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贸易商还款能力骤降,这种模式就存在很大风险。”邱跃成说。

  8月以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静安区法院先后对18起案件中的两起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山东钢铁方面应当按照承兑票据余额承担退款责任,累计赔偿金额约2.56亿元。

  此后,山东钢铁表示不服,先后向山东省高院和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提出二审。

  “数亿元的代偿金额,对公司肯定会有影响,但具体影响有多大,还要看最后二审的结果。”前述山东钢铁证券办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另外16起案件的一审还在继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结果通知。

  山东钢铁“保兑仓”诉讼案回顾

  2012年11月21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诉上海中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连带赔偿金额1.99亿元。

  2013年3月21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莱芜市德宇经贸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连带赔偿金额3600万元。

  2013年4月16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共4起案件,山东钢铁连带赔偿共1.35亿元。

  2013年6月21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上海青帆实业有限公司共4起案件,山东钢铁连带赔偿共0.63亿元。

  2013年7月5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上海连跃物资有限公司共4起案件,山东钢铁连带赔偿1.28亿元。

  2013年7月16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立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共4起案件,山东钢铁连带赔偿1.43亿元。

  2013年10月26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常熟市天铭物资有限公司、常熟天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连带赔偿4.8亿元。

  □新京报记者 刘溪若 北京报道

  (下转B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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