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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去行政化”:让审案的人判案(2)

佛山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庭长回审判一线,今年10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改革试点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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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5版)

  上月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

  “行政职务成为法官们唯一的晋升途径。”陈陟云告诉记者,优秀法官一旦获得提拔,就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行政事务上。

  因为副庭长只承办一小部分案件,庭长以上几乎不直接办案,法院实际上陷入“提拔一个庭长、少了一个资深法官”的怪圈,审判精英变相流失,留在一线的资深法官数量捉襟见肘。

  2012年,怀晓红当上佛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之后,她几乎不用再审案,而是每天参加各种行政会议,然后坐在办公室里审阅再审案件。

  佛山中院的一项统计显示,真正在一线办案的法官,审判资历平均只有8年,有25名法官任命不足5年。他们认为,这批法官显得“稚嫩”。

  2012年年底,佛山中院从194名法官中,选出35名优秀法官担任审判长,每名审判长配备两名合议法官担任助手,重回审判一线。

  这35名审判长,年龄都处在35岁至46岁之间,拥有十年以上的一线审判经验。

  包括怀晓红在内的26名已经被提拔的法官,也回到一线办案。其中,有9名庭长早已不办案了。

  现在,佛山中院尝试为分管的副院长配备一名行政助理,管理所有行政事务,让庭长及以下级别的所有审判长,从繁琐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

  不需要处理繁杂的行政工作,只需办好自己的案子,怀晓红说,她感到轻松了很多。

  不当副庭长行不行?

  领导层担心有政治风险,改革曾停滞不前,内部有人担心改革会使地位降低

  改革推行不到一年,效果初显:佛山中院每年接收一万多案件,合议庭从40个减少到35个,但是收案量涨了,办案周期也缩短不少。

  上月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学界认为佛山中院的改革符合三中全会的精神。而据陈陟云介绍,在中央决定出台之前,因为没有上层设计的支持,这样的改革阻力不小。

  2008年,做了20年检察官的陈陟云调任佛山中院副院长,他发现,“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权被内部的行政管理权绑架,有违司法规律”。

  陈陟云有了“重新洗牌”的想法:司法去行政化,审判权与行政权分离,让经验最丰富、能力最突出、专业最精深的法官重掌法槌。

  当时,这个建议得到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赞同,也得到佛山市委的支持。

  但改革却没有了下文。陈陟云介绍,除了因为地方领导换届耽误,还“有消息说,市里顾忌公检法之间、司法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平衡问题”。

  “一方面是顶层设计没出来,领导层担心有政治风险。顶层设计没有出来,万一改革偏离了中央的方向,怎么办?”陈陟云认为,法院系统内部的阻力也不小。

  一位上级法院的老领导就提出了质疑,谁会愿意去行政化,自己卸掉手中的权力呢?

  陈陟云曾找到院里七位副庭长征求意见。陈陟云问他们,如果把你们的级别从原来的副科职提到正科级,是否愿意放弃副庭长这个行政职务,而只做纯粹办案的法官?

  七人中,有六人反对。他们认为没有“长”不好听,感觉地位低了,庭长在法官们心中的地位不同。

  有一位副庭长反应特别强烈。陈陟云告诉记者,他后来才听说,这位副庭长的孩子马上大学毕业了,如果没有副庭长这个职务,担心很难帮孩子找到好工作。

  法院待遇高,别的机关怎么办?

  行政职务被保留,审判长财产公开遭搁置,改革阻力重重但受上层肯定

  2012年3月,陈陟云决定抛开保障制度等受到外界牵制的内容,在民四庭、刑一庭和行政庭试运行改革。

  9个月后,试点庭室工作模式磨合顺畅,2012年12月底,陈陟云在全院召开大会,全面推行。

  在此期间,这项改革遭到质疑,有人认为此举突破了法院组织法和诉讼法的规定。

  质疑没有让陈陟云动摇。他坚持认为,他们的改革仍然是在民主合议制前提下,只是突出了审判长在合议庭的主导,最终的裁决还是由审判长和合议法官民主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没有突破现行法律。

  按照最初设想,审判长由独立的审判长选任委员会选出,选任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律师等人员构成;庭长副庭长当选审判长后,不再担任庭长副庭长职务;待遇提高,财产向社会公开。

  为了消解内外部的压力,陈陟云坦言,改革的最终方案进行了“妥协”:重回一线的庭长和副庭长,还是保留了行政职务。

  提高审判长的待遇,也遭到非议。有人问陈陟云,法院审判长拿这么多,市里其他机关怎么办?还有人提出,“法院本身权力就很大,还要给法官涨工资待遇,老百姓能不能理解?”

  佛山市委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佛山中院推行的审判长负责制,政法委在经费上给予了鼓励,并且“已经敲定大幅提高法官薪酬方案。”

  不过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原计划暂停了,原因是“为了跟中央和省里保持一致”。

  而曾设想的审判长财产公示,亦被搁置。“主要是因为相应的待遇没有到位,责任与利益不对等。”新选任的审判长郭赟说。

  虽然争议重重,佛山中院的改革受到了肯定。2013年10月,最高院正式发文,确定佛山中院成为首批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

  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同比减少了14件,现任审判长承办的案件只有3件被改判,而且基本与当时的案件质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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