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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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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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纠错】

  1.12月27日D特33版(记者:张雪松),第44条线路“马到成功”一节,第3段第3、4行“注明‘车游’高雄市凯达格兰大道”中,“高雄市”应为“台北市”。

  2.12月30日A31版(编辑:王晓枫),“气象小贴士”中升降旗时间有误,“今天降旗时刻 16:50”应为“16:58”,“明天升旗时刻 7:19”应为“7:36”。

  【文字更正】

  12月30日A15版《法院“去行政化”》(校对:杨许丽 编辑:宋识径)一文,第5栏倒数第2段第3、4行“基层法院的初任法院一般为五级”中,“初任法院”应为“初任法官”。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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