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地方政府能否彻底公开水价成本,能否按照公众要求履行听证程序,还需要观察。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3日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早在2002年,多个部委就曾联合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须在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则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阶梯水价。但很显然,该计划落空了,这也意味着推行阶梯水价并不容易。
笔者认为,要想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必须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并把它们转化为新的改革动力,改革目标才有希望实现。
过去,阶梯水价之所以改革不成功,原因之一是没有获得民意普遍支持。阶梯水价给很多人的印象是“阶梯涨价”,即不是以节水为目的,而是以涨价为目的。那么,公众自然不太支持这一改革。再加上这些年很多地方频频提高水价,公众更有理由怀疑某些地方实行阶梯水价就是为了涨价。
譬如,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2月开始,多个城市公布水价上涨方案,水价平均上涨幅度达到了30%。不仅涨价意图明确,而且调价的决策程序也被舆论质疑,例如,水价成本不透明,水价听证怪象百出。在这种情况下推行阶梯水价,自然会面临不少质疑和阻力。因此,打消公众疑虑是改革的第一步。
这次两部委的意见强调,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看上去似乎吸取了以往的教训,但是,地方政府能否彻底公开水价成本,能否按照公众要求履行听证程序,还需要观察。
以往改革不成功的第二个原因是,改革成本由谁买单不明确。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是“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但由于谁来为“一户一表”改造买单不明确,改革在不少城市面临阻力。而这次两部委通知只是要求“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改革成本谁来承担,这仍是个问题。
还有,一些城市水价持续上涨,而水质却经常遭遇质疑,水价与水质不匹配也引发舆论质疑。水质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如何保障,也是一大问题。
总之,阶梯水价有必要推行,但必须吸取以往教训,对改革方案进行更周密的设计。
□冯海宁(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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