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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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1月0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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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土豪”怎么进了洗浴会所

  据报道,在四川达州某洗浴会所,一13岁“小土豪”因消费被拒,殴打客户经理,还叫嚣父母是北京高官。经警方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出入会所,撒气打人,自曝是“衙内”,该“小土豪”的跋扈做派令人瞠目。就舆论反应看,他和他的家庭教育都成口诛笔伐的对象。而涉事会所俨然成了受害方。

  但细看新闻会发现,会所没那么“委屈”:男孩此前已多次来消费,却从未得到阻拦或提醒。这次他遭拒,原因不是经营者觉得“少儿不宜”,源于职业操守将其挡在门外,而是因他钱不够。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都有规定: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教育部禁止未成年人顶岗实习的场所中,除酒吧、夜总会外还明确列出洗浴中心。

  涉事会所对“小土豪”来者不拒,是否涉嫌违规,当地警方应该予以调查。“小土豪”一次性花上万元,更给人浮想空间。为保护未成年人,此事显然不能这么收场。对于13岁“小土豪”消费了哪些项目,涉事会所有无违法违规,不能没有下文。□午夜侃人(媒体人)

  120急救车岂能“见钱才开”?

  2013年12月23日晚,一危重患儿母亲谭女士因缺800元,向湘乡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苦苦哀求,希望先送孩子再补款。值班人员答:不交钱不能发车。等母亲凑足钱已过去1个多小时,13个月大孩子不幸离世。

  一句“不交钱不能发车”,断送了孩子的生存希望,让人心寒。除了“不交钱不发车”的冷漠,涉事医院的滥收费的问题,也备受诟病。按规定,谭女士应被收取的救护车费当为400余元,要价800元,明显违规。

  国家卫生部(现卫计委)曾三令五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而拒绝、耽误医疗急救服务,却仍然有生命为“钱”付出代价。

  而今,湘乡市卫生局对该院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理直接责任人等。但这仍难释公众之疑。

  客观地说,孩子的死非医院直接导致,但医院迟迟不发车耽误了孩子的治疗,属于间接过错方,蜻蜓点水式处分未免太轻微。医院虽已补偿母亲9800元,但因冷漠造成孩子死亡,相关责任人不能脱责。对此医疗事故,当地警方也应立案调查。□张燕(媒体人)

  网上认小偷需要正当程序

  将小偷扒窃时被捕捉到的影像,发布到专门建立的网络平台上让大家辨认,认出来奖励千元——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拟从6日起正式实施的抓小偷新举措引发了不小关注。

  “网上认小偷”从提高破案效率的角度来看,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发布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照片视频也并不侵犯其肖像权。

  不过,方向虽好,仍需要规范程序,引导网民理性参与。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避免公民辨认的扩大化。网民看过视频后应自行辨认,而不是通过人肉搜索等方式为警方提供线索。需要对网民进行必要的告知以及警示,以免出现误伤。

  其次,发表的视频图像应确保是犯罪嫌疑人作案现场。

  再次,公民提供的信息要保密,不能在网站上公开,以免误伤无辜;相关法律责任也应公示,警示网民慎重参与。□马钰朋(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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