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经济时评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B02:经济时评
上一篇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也需遵守市场规律

2014年01月1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 谈股论市

  宝钢股份曾经在2012年8月为维护其股价而投入大笔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但事到如今,不仅没有能够达到目的,而且投入的50亿元巨额资金也打了水漂。

  进入新年以后,IPO的重启很快成为A股市场新的热点,由于重启后的IPO网上申购采取了与二级市场市值挂钩的措施,投资者都投入了打新的行列,希望获取IPO的“头啖汤”。但在整个市场资金面紧张的环境中,已经上市的老股却不得不面对资金抽血的压力,股指步步下行。

  在众多下跌的已上市股票中,宝钢股份无疑是引人注目的一个。1月8日,公司股价跌破4元,最低下探至每股3.72元,已经逼近其于2002年创下的最低价纪录。1月9日出版的《证券日报》因此认为,“宝钢股份面临上市14年最尴尬处境”。

  宝钢股份面临的尴尬,并不仅仅在于其股价的不断下跌,而是其曾经在2012年8月为维护其股价而投入大笔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但事到如今,不仅没有能够达到目的,而且投入的50亿元巨额资金也打了水漂。当时,公司发布的回购报告书称,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公司分析比较了分红和回购等回馈股东的方式,综合考虑投资者建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5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这一公告发布的当天,宝钢股份就出现了涨停板。其后,宝钢不断发布购进股份的公告,回购股份超过10亿股。但是,当其准备的50亿元回购资金用尽、回购于去年5月结束的时候,股价马上出现了高台跳水。

  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体现了其对本公司股价走势的信心,因此也是在目前的政策面上受到鼓励的一种行为。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国九条”中,就有要求“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回购股份”的条文。宝钢股份在当时能够出手回购公司股份,可以视为向投资者传递市场信心的一个利多行动。可惜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宝钢股份的回购没有起到应有的目的,甚至在回购结束的时候利多变成了利空,其间的教训应该认真总结。

  宝钢对A股市场的基本走势没有看清,对于个股受大盘走势的制约更是缺乏思想准备,以为凭一己之力就可以力挽狂澜,因此,过快地把50亿元资金全部撒了出去。其实,当宝钢股份在第一次出手回购并引起涨停板行情以后,本可以停下手来观察一段时间,只要公司股价不回到第一次回购价就不必再出手。但是,宝钢却在几个月的时间连续回购,甚至在股价逼近其回购承诺的最高位置5元时仍未歇手,而等到资金全部用尽的时候,回购题材也烟消云散,宝钢股份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股价再度下跌而无能为力了。

  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是一种市场创新,它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公司股价,进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积极作用。但是,回购股份既然是一种市场行为,就必须遵守市场规律,而没有必要出于其他虽然“路线正确”却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目的而盲动,毕竟,上市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每一分钱,说到底也是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所有股东的利益。

  □周俊生(财经评论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