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1月11日B03版《爬着,虽慢,但终归是在向前》(校对:赵琳 编辑:兰燕飞)一文,第1栏第1行中的“2013年1月1日”应为“2014年1月1日”。
【文字更正】
1.1月10日A06版《能否分期缴纳看能力》(校对:何燕 编辑:王俊潮)一节,第2段第1、2行“社会抚养费不是不是要杀富济贫”中,两处“不是”应删去一处。
2.1月11日A02版《把电视辩论变成外交官的“战场”》(校对:何燕 编辑:于平)一文,第1栏第1段中的“刘晓民”均应为“刘晓明”。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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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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