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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医生一审被判死缓

拐卖儿童6次7人,其中1人卖后死亡;法院称其虽坦白但情节特别严重;被拐婴儿父亲起诉涉案医院

2014年01月1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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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张淑侠被警车押送至渭南市中院。张淑侠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新华社发

  新京报讯 (记者李超)昨日上午9时许,富平贩婴案在陕西渭南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张淑侠当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要“先考虑下”。

  去年7月,富平县来国峰之妻董某在该县妇幼保健院分娩,时任该院产科副主任的张淑侠对董某及其家属谎称“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来国峰自愿放弃并委托张淑侠对其进行处置。之后,婴儿家属报警。

  去年12月30日,渭南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拐卖新生儿7人,其中1名婴儿被卖后死亡。张淑侠在最后陈述中向受害者家属致歉。

  致1儿童死情节不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串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潘某串认为该婴儿已经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涉嫌失职人员等待宣判

  另外,今年1月6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原副院长姚军民、原产科主任高文平、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此案将择期宣判。

  ■ 追访

  被拐婴儿父亲不接受道歉

  被拐婴儿的父亲来国峰到渭南旁听了昨日的宣判。

  前晚,来国峰对新京报记者称,1月7日,他起诉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申请索赔,该县法院让他等立案通知。

  去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张淑侠曾当庭痛哭道歉。但昨日,来国峰表示他不接受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道歉。

  此外,来国峰的父亲来天祥表示,来家不打算追究张淑侠的民事责任。

  50起相关报案还在核查

  去年8月,富平警方透露,截至去年8月9日,警方已接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立案查实5起,其他的还在核查中。

  部分当时报警的家长陆续对新京报记者称,富平警方答复他们“你们的案子不算是案子”,但警方并未告知其孩子确定已经不在了。

  在该案公开庭审时,张淑侠辩称,2011年,经熟人介绍,她在上妇科门诊的时候认识了潘某串,但自己始终不知道潘是人贩子。

  1月3日,富平警方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说,很多的报案都是在2011年前发生的,那时张淑侠和潘某串还不认识。

  ■ 讲述

  孩子长大会不会怪我们

  法庭之外,此案给受害家庭划下的伤口仍在痛。

  来国峰的生活已发生了变化。“我这几个月经常在想,以后我还能不能相信医生?相信医院?”

  “在孩子找回来前的半个多月,我每天都心如刀绞,一下子瘦了十几斤。”来国峰说,其间他多次找张淑侠,找医院领导,都被冷漠对待。“张淑侠还对我说,你去找警察吧,你去法院告我吧,随便你。”

  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后,来国峰说:“我还没想好让医院赔偿我们多少钱,我现在就是觉得医院也要负起责任。”

  和来国峰同村的祁坤峰,他的妻子王艳艳于去年5月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张淑侠以“身患重病”为由劝其放弃,随后将两个女婴贩卖。8月,这对未满百天的双胞胎女婴被警方解救。

  提起张淑侠,王艳艳仍忍不住伤心:“我现在就害怕孩子长大后会知道这件事,她们会不会怪我们。”

  村里流传一些闲言闲语,“娃是不是真有病?”“咋这么笨?人家说啥都信!”听到这种话,两家人会很难受。

  来国峰和妻子感情出现了裂痕。“当初张淑侠说她有梅毒,我们两个就相互怀疑了,还吵架了。”来国峰说,直到现在妻子还很生气婆家人对她不信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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