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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要求订书 7家政法部门受骗

北京一对夫妇以省委政法委名义,向多个县级政法委发传真要求订书,涉骗金额8260元

2014年01月2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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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省委政法委”发来传真,通知县级政法委征订图书……2013年4月以来,一对夫妇涉嫌用这一手法将盗版书籍《最新政法工作实务全书》卖给7家外地市县级政法委单位,共计骗取购书款8260元。昨日,西城检察院通报,以涉嫌诈骗罪对贾静(化名)提起公诉,其丈夫董某目前在逃。

  受骗:传真通知要求订书

  去年6月3日上午,广东省某县委办公室的自动传真机收到了一份征订通知,标题为“关于做好《最新政法工作实务全书》”,通知上要求“由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了《最新政法工作实务全书》供相关单位参考学习使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统计征订数量,省委政法委特此通知。该资料全套共四册,定价1180元”。

  传真中,落款显示为“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加印章)”,附件回执单上的联系单位为“中央政法委信息中心”,留下的电话为010开头的北京地区电话。收到“上级政法委”传达的要求后,该县委政法委次日就按“通知”上的联系方式,发出确认订购的回执。

  几天后,该县委政法委收到一套《最新政法委工作实务全书》和一份汇款通知单及发票,之后单位出纳按照汇款通知单的汇款账号汇出了书款,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传真机上再次收到了一份加盖了广东省委政法委公章并附有征订回执单的“通知”。

  一个月后,经办该征订工作的负责人郑某接到广东省委政法委的正式通知,才得知所谓订书纯属骗局。此外,广东等地其他六个市县政法部门也都被骗。

  作案:无业夫妻合作诈骗购书款

  这起案件中,订书通知都要求将订书款打到一个对公账号上,而该账号所在银行位于北京西城区,于是西城检方介入此案,嫌疑人贾静被控制,其丈夫董某目前尚未归案。

  贾静向办案机关称,2013年3月,丈夫董某和朋友聊天时,听说了冒充各大机关向下级部门卖书诈骗的手法,回家跟她商量后便购置了传真机和打印机,夫妻二人分工合作,贾静通过黄页图书查到全国各县级市政法部门的名称,然后拨打当地的114电话查询相应政法委办公电话,丈夫则按照黄页图书的简介,以各省委政法委的名义通过电脑制作了“征订工作的通知”和回执单,再由贾静给先前查询好的各县级市政法部门办公室打电话,声称自己是省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让对方接收传真。

  为了进一步获得各地政法委的信任,贾静特意使用了上述对公账号,并购买北京的手机号码与受害单位联系。

  贾静称,上述对公账号是夫妇俩花钱买来的,传真机号码是董某从网上买的,图书是董某从盗版书市购买的,发票也是买的伪造发票。就这样,从2013年3月,贾静和丈夫董某通过上述手段向全国各市县级政法委“销售”盗版《最新政法工作实务全书》,骗取七家单位共8000余元。

  目前,贾静已被公诉至西城法院。在案材料显示,28岁的她初中文化,案发前在北京无业。

  ■ 案情

  一家政法委发现印章规格不对

  直到2013年6月3日,广东省陆丰市委政法委也收到了同样内容的传真,起初负责征订工作的人员也并未察觉文件有不妥之处,并按照流程经领导同意后,将订阅回执单传真了回去。据其证言显示,当他仔细阅读征订通知时却发现,这篇看似标准的行政公文并不经得起推敲,比如来传真时没有显示传真号码、文件的单位名称下面没有公文要求的红线、落款时间格式错误,且印章“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规格不对。

  发现问题后,该工作人员赶紧向上一级政法委汇报,同时询问了广东省委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委,三个上级单位都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并证实征订回执单中所标明的联系单位“中央政法委信息中心”并不存在。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广东省某县委政法委一名该案当事人向办案人员称,“因为盖有公章且是上级单位,实际工作中又确实存在系统内部通过传真订购书籍的惯例,所以基层单位很少去仔细甄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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