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原告赵金祥2006年因欠款纠纷与振泰公司通过法律解决两者之间矛盾,直到2009年他收到新疆达坂城人民法院一份长达18页的详细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原告赵金祥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振泰公司的反诉请求。因不服审判结果赵金祥提出申诉,在申诉审查期间,其律师调阅卷宗时却意外发现了三年前另外一份“胜诉”判决书。两份判决书分别为“A判决书和B判决书”前几页内容几乎一致,但最后一页,特别是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两份判决书相隔3年多,都盖有地方人民法院的院印。原告认为这是一份制造的“鸳鸯判决结果”。而法院则认为,前者是草稿,是装订时出现不慎,后面的判决才是最终判决结果。(1月21日中新网) 漫画/勾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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