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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北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

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6506.07亿元,95.72%已支债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

2014年01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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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5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地方和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昨日,北京市审计局也公布了北京的真实“家底”。截至去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506.07亿元,风险总体可控。已支出债务中约95.72%用于了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这些政府债在完善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同时,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债务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市区乡三级政府逐一“过筛”

  北京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统一组织京津冀特派办和北京市审计机关,按“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北京市本级及所属16个区县,182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共审计8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38个融资平台公司、57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9个公用事业单位和119个其他单位,涉及1554个项目、6429笔债务。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从政府层级看,市本级、区县本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2951.69亿元、3544.63亿元和9.75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融资平台公司是主要的举借主体。而银行贷款、垫资施工和延期付款、证券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是主要举债来源。

  95.72%债务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

  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032.82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教科文卫、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5774.90亿元,比例为95.72%。其中,用于土地收储形成了大量土地储备优质资产;用于轨道交通、水热电气等市政建设和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的债务,不断完善了城市公共服务的功能;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债务,改善了民生。

  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四问题

  近年来,北京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对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化解,比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与2010年相比,2012年全市38家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增长10.60%,利润总额增长151.06%,平均资产负债率下降8.87个百分点。

  但本次审计也暴露出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增长较快。

  截至2013年6月底,市本级和区县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496.33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3325.49亿元,年均增长33.23%。其中,市本级、区县本级年均分别增长21.22%和47.28%。

  2、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

  一是市本级和4个区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二是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债务余额较大;三是截至2013年6月底,市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32.5亿元。

  3、土地收益是北京偿还债务的重要来源之一。

  截至2012年底,市本级、14个区县本级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3601.27亿元。

  4、个别区县和单位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资金517.39亿元。

  ■ 解读

  1 政府性债务资金有何作用?

  北京市审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拥军:近几年,北京市总体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作为特大型城市,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单靠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需要,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从审计情况看: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资金中有95.72%投入了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其余用于工业、能源等方面。这些投入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北京的长远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2 如何评价政府性债务风险?

  李拥军:本次审计以全国统一的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对2012年底北京市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北京市政府性债务投向结构清晰,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从逾期债务率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率仅为0.14%,说明偿债能力较强。

  3 将采取哪些措施防范风险?

  李拥军:北京研究制定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落实偿债责任。对各级政府性债务采取总量控制,确保全市债务规模稳中有降。逐年消化存量债务,对轨道交通、土地储备等债务规模较大的领域和单位进行动态监控。明确在债务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确的分年度还款计划。

  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务监管机制。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政府性债务收支规范运行,接受人大监督。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投融资体系。在公共投资领域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定位,充分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政府要从竞争性领域坚决退出。

  完善债务管理体系,强化考核约束。修订与完善现行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职责,严格债务审批程序,落实债务计划管理。凡重大债务决策事项须上报市政府批准。

  ■ 数据说债务

  1.债务率: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98.93%。若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市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折算后,总债务率为99.86%。记者查询发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为90%-150%。

  2.逾期债务率:截至2012年底,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逾期债务率为0.25%,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逾期债务率为0.14%;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1.67%和0.03%,处于很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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