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直接决定是否推迟大选;大选原定2月2日投票,遭到主要反对党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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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24日就选举委员会提出推迟原定2月2日国会选举的意见作出裁定,认为选举“可以推迟”,且“不违反法律”。
由于反对派组织街头集会,要求政府下台,总理英拉·西那瓦领导的政府去年底宣布解散国会重新选举,并按照宪法规定的60天内进行选举的要求,把投票日定在今年2月2日。
但主要几个反对党抵制这次选举,街头反对派则呼吁民众不要投票。选举委员会在评估局势后向政府提出建议,认为有必要推迟选举。政府方面认为,选委会的建议不具有法律依据,选举应当如期举行。双方对立多日后,选委会把推迟选举的建议递交宪法法院,期望宪法法院能最终给个说法。
宪法法院全部9名法官中的8人24日举行闭门磋商,而后投票表决。法官以8比0的投票结果认为,“投票日期可以被合法推迟”。法官以7比1的投票结果认为,看守总理英拉和选举委员会主席应当联合商讨后作出是否推迟选举的决定。法院在投票后没有举行任何新闻发布会,而是将一份声明直接发送给各媒体机构。
法庭的这一表述,出乎不少人的预料,因为原先政府和反对派都认为,法院会就是否推迟选举作出直接决定。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安全与国际研究所主任提迪南·蓬素提拉认为,法院的这一裁决等同于“把球踢回英拉那一边,现在压力在英拉身上,她得作出是否推迟选举的决定”。凌朔(新华社专稿)
反对派 不会采取行动阻挠选举
在法院裁决前数小时,反对派领导人素贴呼吁支持者在本月26日的提前投票日和下月2日的投票日前往所有投票站,阻止选民投票。法院宣布裁决结果后,反对派领导人紧急碰头,而后宣布不会采取行动阻挠选举。
分析师判断,反对派可能认为法院裁决结果于己方有利,因此决定软化姿态,避免过激。一些泰国媒体认为,英拉政府可能会在本周日之后作出是否推迟选举的决定。因为眼下各方都在关注本周日的提前投票活动,如果提前投票能够顺利进行,政府可能会继续推进2月2日选举。
凌朔(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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