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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烟花爆竹须公布实际售价

仅有建议零售价将被认定不合规,少一个价签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2014年01月2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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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全市的烟花爆竹摊点已开售马年的烟花爆竹。昨日上午,市发改委物价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不能只在外包装上有建议零售价,零售商应将每种烟花爆竹的实际零售价对外公布。

  昨日上午,在朝阳区民族园路一家烟花爆竹摊点检查时,市发改委物价所价格检查处处长周林称,这些对外销售的烟花爆竹只是在外包装上有建议零售价,而在实际销售的时候,每个品种并不是严格按照建议零售价对外销售。有的是向下浮动,摊点应该将每个品种的实际零售价格全部对外公开。

  周林解释说,北京市执行的指导价管理模式,烟花爆竹的最终零售价不能突破建议零售价,下浮不限。但是每天怎么卖应该公开。昨日,物价部门对这些烟花爆竹摊点责令限期整改,如限期未完成整改,每少一个价签可依法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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