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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设立卫计委和新闻出版广电局

不再保留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01月3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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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不再保留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去年2月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决定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随后,各地也相继启动了本地机构改革。

  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的通知显示,按照中央要求,经报中央编办备案,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设立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北京市版权局牌子,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

  不再保留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

  通知表示,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的“三定”规定将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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