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作案时处于妄想状态;法院认为虽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可能危害社会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记者昨天获悉,日前朝阳法院认定,于去年7月劫持一名两岁女童的男子(本报曾报道)作案时处于妄想状态,不负刑事责任,但鉴于其存在继续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批准强制医疗。
据介绍,孔某因涉嫌绑架罪去年7月被刑拘,后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治疗。
朝阳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孔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检方认为, 经法定程序鉴定,孔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为此检察院向法院申请对孔某进行强制医疗。
去年底,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孔某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妄想状态,实质性辨认能力丧失,评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孔某持刀实施绑架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其疾病尚在治疗期,自知力未完全恢复,存在继续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危害社会的可能。考虑到设立强制医疗程序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免受精神病人继续侵害,并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法院认为孔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对孔某进行强制医疗。
■ 案情回顾
劫持者与警方对峙3小时
去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许,一男子冲入朝阳区和平里西街附近一家面馆内,持刀劫持了面馆老板两岁8个月女儿,并扯断店内电线,用辣椒油、灭火器等与警方对峙。
现场民警与男子对话近3小时后,警方找来了该男子的朋友进行劝说,有特警队员进入现场布点。12时许,其朋友进入面馆劝说孔某,孔某情绪有所缓和。12时20分许,特警队员抓住时机冲进饭馆内一举将其制服,女童安全获救。
据查,嫌疑男子孔某,28岁,山东省高唐县人,高中文化,案发时在某公司务工。此前无精神病史,但其同事反映孔某几天前行为开始出现异常。
案发4个小时前,孔某已有了暴力倾向。当天凌晨5时30分许,在和平里小黄庄东侧路口,有目击者看到孔某赤裸上身在一家化妆品店门外徘徊,裤兜外露着一把刀,身上有血痕。
新京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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