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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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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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尽快改造机场巴士售票点

  北京的机场巴士部分售票点和站点不好找。记者近日在北京市三处繁华地段进行了探访:安贞桥站、东直门站售票点藏在角落里,很难被发现;国贸站乘车地点在一个三岔路口,却没有任何与机场大巴有关的指示标志。(2月13日《北京日报》)

  如今,前往机场选择乘坐机场巴士的人越来越多。大家看好的,正是机场巴士的便利。可是,相较民众的“热情”,机场巴士的服务却令人感到“冰冷”:站点难找,售票地点藏身宿舍楼、小报亭、大厦前台等不起眼的地方。机场巴士配套设施如此寒酸,说到底还是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的缘故。

  据报道,机场巴士线路今年起将由目前的14条逐步增加到28条。面对乘客增多的趋势,机场巴士站、售票点的建设就更不能慢半拍了,最起码,要让市民容易找得到。

  因此,机场方面应重视对机场巴士站、售票点的改造,尽快将各个站点建设好,使民众能够快捷搭乘机场巴士。□麻贺永(公务员)

  “新小区无居委会”就不办暂住证?

  由于小区没有居委会,小区楼牌地址位于朝阳区三间房乡的玲珑山小区居民,办理暂住证时遇到困难。多位小区居民反映,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他们,因小区没有成立居委会暂无法办理暂住证。(2月13日《新京报》)

  居民就住在玲珑山小区,怎么能说没门牌号就不能办理呢?即便没门牌号,也是相关部门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及时向居民发放门牌号的责任。

  退一步来说,即使没门牌号,暂住证暂时不能办理,也要积极想办法为市民解决问题,而不是坐等所谓的门牌号。

  说到底,没门牌号,拒绝办理暂住证,看似是一个小问题,却能从中体现出相关部门的服务精神。但愿居民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相关部门不是“坐等”,而是主动服务帮助居民解决问题。□赵志轩(市民)

  好人“杯具”源于善行零激励

  武汉市民陈泉元到银行取款3000元,柜员却给了他3万元,他当场归还了多余的2.7万元。可陈先生回家后,不少朋友同事说他多少应该索要一点报酬。他为此来到银行,只要到了一个团购价为6.5元的水杯。(2月13日《楚天都市报》)

  在普通民众看来,这未免显得小家子气,更有着“杯具”色彩的戏谑味道。然而,在现行法律上,这笔钱将被认定为“不当得利”,银行有权向陈先生主张要回。并且,法律上,银行方面并没有义务向陈先生给付任何奖赏。

  不得不说,现行法律针对善行的零激励规则,并不利于鼓励好人好事。虽然物质奖励并不是善行的唯一动因,但这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人们的道德天平。在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调整好人好事中的法律关系,让善行有所激励。

  目前而言,立法可以采取倡导性规则,鼓励受益者给施惠者一定奖励。仅就遗失物而言,还可以规定拾得人如果将遗失物主动交给警方,经过一定时间无人认领后,不再一律充公,而是扣除保管费后,认定归拾得人所有。如此既不会将好人好事完全庸俗化,也可以减少好人“杯具”的产生,避免“善贱伤心”。□苏润(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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