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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状告证监会

称事件当天监管方知晓情况,自己遭处罚系被冤枉;证监会回应已关注

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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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 金彧)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因不服证监会对该事件的判罚,日前将证监会告上法庭。2月14日,杨剑波对新京报确认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此前已就光大证券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会继续核实该事件。

  杨剑波:我是被冤枉的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时隔近6个月后,事件主角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原总经理杨剑波因不服判罚,状告证监会而再次走入公众视野。杨剑波日前接受了《证券市场周刊》的专访,对于光大事件的处理结果,他说,“我是被冤枉的,我要状告证监会。”

  杨剑波接受专访时回忆,乌龙指事发当天中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监局派员到光大证券调查,杨剑波向现场的监管者汇报了当日11时发生的情况,并且提出当天下午开市将进行对冲交易,但监管者未加阻止。而在被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时段,中金所一直与指挥对冲交易的杨剑波保持着密切的电话联系,对冲交易在热线状态之下完成。

  杨剑波认为自己没有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只是遵循风险中性的策略投资业务原理、纪律进行了止损操作。因此不服证监会关于内幕交易的判罚,决定起诉证监会。

  昨日,杨剑波向新京报确认,已于今年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并未透露法院目前是否受理。

  据悉,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的诉讼请求是,撤销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

  对此,昨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做出回应称,证监会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今后会继续核实该事件。

  去年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大量买单瞬间推升沪指5.96%,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当天在市场尚不知悉的情况下,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

  证监会此后认定这一行为是内幕交易。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率先知道市场异动的原因,到当天14点22分公告之前,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这属于内幕信息披露之前的阶段,这一阶段进行反向交易,明显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同时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确定内幕交易的同时,市场相关投资者纷纷启动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的民事赔偿诉讼。

  据悉,杨剑波案的代理律师为中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江和杨翼飞。李江曾在2000年代理首个行政诉讼案,海南凯立状告证监会一案并胜诉。

  ■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回放

  ●2013年8月16日

  2013年8月16日11时02分至11点05分,光大证券自营部门72.7亿元买盘涌进A股市场,沪指突然直线拉升100点,上证综指瞬间上涨超5%,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近五六十只权重股瞬间涨停。当日上交所午间发布公告,当天下午起临时停牌,并立即进行了核查,主要原因是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大额买入。下午,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8月22日

  光大证券原总经理徐浩明离职,一度被光大证券推到风口浪尖的系统供应商——上海铭创,以“感谢证监会”的方式,撇清了自己的责任。

  ●8月30日

  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11月15日

  证监会通报了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此案最终以判罚内幕交易告终,多名责任人包括光大证券原总经理徐浩明、杨剑波在内,被处罚金和终身市场禁入。

  ●2014年2月8日

  该案的主要当事人之一、案发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剑波不服判罚,将中国证监会告上了法院。

  整理:金彧

  ■ 相关新闻

  证监会:上市首日秒停无明显操纵行为

  一旦发现涉嫌股价操纵行为,将严格查处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针对新股首日交易存在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一些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结束后即出现“秒停”现象,交易时间较为短暂。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股上市初期的异常交易行为,一直进行密切监控,并未发现明显的操纵行为。今后一旦发现涉嫌股价操纵行为,将严格查处。

  自今年1月份IPO重启以来,上市的新股首日交易出现“秒停”现象。上交所、深交所均采取了限制措施,新股首日爆炒的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2014年1月17日,IPO重启第一单纽威股份在上交所挂牌首日挑战“最严限炒令”,开盘遭秒停,截至收盘大涨逾43%。此后陆续进入A股市场的新股无一例外地开盘“秒停”。春节过后,马年第一只上市新股晶方科技也延续了蛇年新股上市开盘即遭“秒停”的“传统”。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曾表示,新股上市首日屡遭秒停是一件坏事,这种现象本身也是不合理的,让投资者容易忽视其中的风险。新股本来并不稀缺,但是目前新股发行的集中程度还是不够。

  张晓军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交易时间的长短和股价是否存在操纵并无直接和必然的关系。市场操纵行为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之一。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序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的审核工作,提高发行审核环节透明度。

  此外,证监会也证实正在与央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配合,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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