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揽工程收10万好处费后被行贿公司老总举报;部分赃款用于给女友买奢侈品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许安,帮公司老总揽工程收10万好处费,在讨论如何收钱时被对方全程偷拍,后因工程落空后被该老总主动揭发。前日,北京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安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涉案部分赃款被许安用于给女友买奢侈品。
摄像笔记录行贿经过
去年6月4日,检方收到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老总刘某的实名举报信,称该公司在承揽中科院中心主办公楼九章大厦的一项工程中,与负责基建工作的副主任许安进行接触,并详细说明了许安收受10万元好处费的经过。
举报者刘某称,2009年7月,空间中心要把九章大厦地下室改造成食堂,需要他的公司提供空调方面的设计及报价,后经了解该基建工作归许安负责。据刘某称,工程报价85万元,他找到许安后其提出要10万元回扣。
2009年12月8日上午,在跟许安联系后,刘某带着摄像笔来到了许安办公室,跟许安谈了支付10万元钱的方式,暗中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
此后,空间中心又推出了一个350万元空调项目招标,刘某没有从许安处得到消息,最终让其他公司中了标,刘某“感觉被骗”,于是向中科院纪委和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据了解,刘某所拍摄的录像,包括答应许安给10万元的过程,以及在一家餐厅给许安派来的人贿款。
借工程收10万“回扣”
检方介入调查后,56岁的许安于去年10月24日、11月22日分别写下《交代材料》和《悔过书》,承认收钱。
据检方指控,2009年12月,许安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某公司承揽该工程牟取利益,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刘某给予的10万元。案发后,许安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赔10万元。
许安受审时否认自己主动索要好处费,称是在对方“不断劝说下动了心”。
在案件审理期间,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出具说明,称许安在其所在单位表现较好,希望对其从轻处理。此外,海淀区政府“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申请表”证明,许安曾协助他人抓获盗窃分子。鉴于案发后亲属退还了10万元赃款,最终一中院一审判处许安有期徒刑10年。
对于举报人刘某是否涉嫌犯罪,记者昨日未能了解到相关情况。
■ 追访
曾出资为女友整容
购买轿车貂皮大衣
在追查赃款去向时,办案人员还找到了许安的女朋友高某。高某承认,二人交往多年,2005年到2008年期间许安经常给其买一些东西,有时也会给一些现金,另外她有时也会去夜总会上班挣一些钱。
据调查,高某2008年因吸毒被送往强制戒毒所一年,2010年,其搬到了许安给其提供的安定门外一处单元房居住,许安还把自己的三张工资卡交给了她,当时许安每月的工资大概一万五六,她怎么花都不需要向许安说明,而且如果再需要花什么钱,许安也会照单全给。
高某称,交往期间,许安给她买过3万多的貂皮大衣,买了一辆马自达3型轿车、一些奢侈品包和衣服,甚至出钱帮高某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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