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官网公示对733名罪犯减刑的案件;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拟由无期减刑至18年;本报盘点官员商人减刑方式
近日,广东省高院在网上公示了对733名罪犯减刑的案件,受到舆论关注。专家表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决定书网上公开,可确保此类案件在阳光下进行。新京报记者梳理此类案件发现,有部分“减假保”案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他们用这些方式减轻处罚
“积极写稿”型
2000年9月18日,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5月1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周建国积极参加学习,到课率100%,被评为监狱优秀学员、优秀报道员……建议对其予以假释。
2008年12月,浙江省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1年5月1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8名原处级以上干部减刑假释案件。他当庭念道:“两年多来,我负责图书管理工作,积极写稿,对编辑工作认真负责……”法院当庭对其作出了减刑1年11个月的裁定。
“表现突出”型
2009年2月9日 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3年12月,浙江省高院认定吴少雯在2011年、2012年度悔改表现突出,将他的刑罚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2011年10月27日 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2年年底,广州市中院对李启红减刑案进行了审理。基于李启红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并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裁定对其减刑1年3个月。
“获得表扬”型
2011年4月26日 昆明北市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原副指挥长陆锦昌,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6月,监狱称陆锦昌获得了3次表扬、2次特别表扬,且因病被评为病犯,其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9年9个月。
2012年2月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杨一民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服刑期间共获得4次表扬,还写了认罪悔罪书,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法院最终认定杨一民能认罪悔罪,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对杨一民减刑8个月。
“检举他人”型
2005年7月28日 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法院认定,马德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受贿的线索,已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一审判处马德死缓。
他们用这些方式弄虚作假
2009年7月 广东省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案件审理期间花钱办理保外就医没有坐牢。在外一年后被查处,后被收监。
2007年2月 佛山市中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张海二审被认定在狱中检举他人犯罪立功,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服刑6年后便出狱。监狱管理部门今年1月证实,张海在狱中的两次减刑均属虚假。
■ 案例
皖监狱窝案29人被查
去年,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了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九成监狱管理分局职务犯罪系列窝案,包括九成监狱管理分局两任主要领导在内的29名监狱干警被立案查处,涉案干警陆续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被立案查处的29名监狱干警中,涉及在刑罚执行方面徇私干警就有11人,他们为近百名服刑人员在调换工种、评劳动积极分子、申报减刑和假释等方面给予关照,谋取不法利益。
据安庆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经查,服刑犯张某为了达到提前出狱的目的,他通过亲朋在外对干警公关,同时利用探视机会夹带金钱,在监狱内对干警进行行贿。从2007年上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时任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泊湖监区第三分监区干部刘某,先后8次收受张某及其亲朋现金2.4万元,刘某为帮助张某达到假释条件,将其调换到计分分值高的岗位,并在计分考核中违规为张某加分,使张某获得表扬,提前达到假释条件。
在监狱申报减刑和假释,有一定的比例限制。而能否申报减刑或假释,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确定。为此,张某亲友委托芜湖市民叶某,与时任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泊湖监区副教导员的卫某取得联系,2009年上半年,叶某先后送给卫某现金8000元和黄金项链一条。在卫某的帮助下,张某获得申报假释的机会,并于2009年7月被假释。
除了帮助张某办理假释,刘某还先后收受其他9名服刑犯贿赂,卫某收受其他13名服刑犯贿赂,给予他们调换工种、办理假释等关照。 据新华社
■ 释疑
如何办理减刑假释?
安徽一位办理过多起监狱腐败案的检察官介绍,我国现行的减刑、假释条件是“积分制”,即根据服刑人员的劳动表现、思想教育表现等进行评分,此外还有表扬、记功、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等各种奖励,服刑人员的“个人积分”达到相应标准,即可申报减刑、假释。
按照规定办理减刑、假释的流程相当严格,由管教干部申报,分监区、监区、监狱逐级审批,驻监检察官审查。但一些监狱管教干部利用评分的“灵活性”,以调换到“活轻、分高”的工种、或是否申报等方式实现权力寻租,而驻监检察官很难做到全程、全时监控。据新华社
■ 声音
专家:“减假保”案应以公开促公正
按照《刑法》规定,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以此推断,黄少雄从无期徒刑减至有期徒刑18年从刑期上来说并无不当。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宗宪称,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两起案件,近年来在网络上发酵,公众对官员和商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猫腻提出了更多的质疑。
究其原因,这一方面是因为类似案件中监狱管理者、法官存在腐败行为,受贿后为犯罪分子想各种办法打擦边球帮助脱罪;另一方面说明个别监狱管理存在失范问题,需要进行整治。
吴宗宪认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应该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办理,驻监所的检察官应同步介入,对案件进行监督。与此同时,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在执行前应予以公示,案件决定书应在网上公开,确保此类案件在阳光下进行,用公开来促进公正。
此外,检察部门作为案件的监督机关,对有关执法司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受贿等相关线索应该依法严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执法司法人员应予以纪律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新京报记者 杨锋整理 新京报制图/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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