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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重大改革建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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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2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央视截屏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起跑决定后程。今年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习近平指出,要把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

  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

  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要注重改革举措的配套衔接,注重分类推进,强化任务落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习近平指出,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要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对改革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审议通过文件】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

  ●《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

  ●《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 声音

  “不允许法治轨道之外改革试点”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今后立法将对改革起到引领作用,党中央有了政治决策之后,要先立法后推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允许再存在法治轨道之外的改革试点。

  过去的立法模式,通常是先试点,总结经验之后上升为法律,立法是为了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但这种模式将成为历史。

  该负责人说,立法将引领改革,先立法、后改革,即便是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也要先有法。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中央要求,凡是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

  据介绍,去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打包修改了一系列法律助力简政放权;表决通过有关放开“单独二孩”的决议、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等,都体现了用立法来引领和推动改革的思路。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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