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开假证避限购 深圳45人被立案
涉及地税、房产登记、中介多个部门,有涉案人员半夜溜回单位修改纳税资料,虚开税证成“公开秘密”
据新华社电 想买房,但在限购令下又不具备购房条件,怎么办?有房产中介说“给钱就能办”。权钱交易下,“限购令”下的房产交易黑色利益链已经形成,违规之事轻松“搞定”。
日前,在深圳开展的打击利用非法手段办理房产过户的职务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涉及地税、房产登记、中介多个部门45人被立案侦查。
协税员收238万好处费
深圳2010年出台“限购令”后,不少在深圳没有购房资格的人“不死心”非买不可,由此催生出了一个“新产业”:“无所不能”的中介服务,能提供包括补缴社保、个人所得税证明和开具购房证明等一条龙服务。
去年4月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房产交易中虚开纳税证明等利用非法手段办理房产过户的职务犯罪行为开展专项行动。截至今年2月,已有45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地税工作人员18人、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人员11人、社会中介人员16人。涉案人员收受好处费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有的甚至达到数百万元。
深圳地税局一位年仅25岁的协税员刘某淦,采取虚报、修改个人完税信息的方式,在短短半年时间即为100余名无深圳购房资格人员出具虚假的个人完税证明,涉嫌收受好处费238万余元。
房产登记员成收买对象
刘某淦说,早在2010年就听说窗口有好几位工作人员收受“黑中介”好处提供方便。直到2012年4月,他才开始了这门“生意”。
检察官告诉记者,违规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采取修改信息、“偷梁换柱”等方式来虚开纳税证明,是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常见方式之一。为了避免在最后环节“栽跟头”,在房地产权登记过户环节,因担心虚开的纳税证明材料等被识破而不能登记过户,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人员也是不法中介买通的重点对象。
检方通报的信息显示,此次地税和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涉案的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窗口部门。
一位办案检察官感慨,以前并不太受关注的窗口工作人员竟能如此瞒天过海,有的涉案人员还半夜溜回单位工作岗位上偷偷在电脑上修改纳税资料。说明案发单位的工作流程设计、工作权限设置、监督力度等,都有待完善。案发后,涉案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自查及整改,堵塞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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