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代表委员议政录
目前我国的公益创投领域,存在行政主导过强、社会参与度不足等问题。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如能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将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但有一些问题对公益事业的制约越来越凸显,集中表现为公益领域的人才缺乏和资金缺乏。
针对上述问题的新型公益模式应运而生,公益创投就是其中一种。所谓“公益创投”,就是把经济生活中的“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的理念运用到公益领域。公益创投与商业投资的本质区别,在于其投资目标的非营利性:公益创投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而是兼顾投资回报与公益目标。
最近几年,公益创投的实践开始在各地兴起。如广东省政府联合香港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开展“集思公益幸福广东支持妇女计划”,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会设立弘毅公益创投专项基金支持四川省公益事业、城乡统筹发展,友成基金会联合气候组织、绿色创新实验室设立了社会价值投资基金等。
但目前我国的公益创投,由于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的影响,以及参与主体经验和能力的限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行政主导过强,社会参与度不足;公益创投资金来源锁闭,政府参与公益创投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投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严格受限;没有建立起相应的退出机制等。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如能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将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鉴于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建立公益创投领域的闭环生态链
公益创投既离不开政府、企业的力量,更离不开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基金会的参与。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来促进并引导公益创投的战略发展方向。企业尤其是商业性银行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可以把公益创投作为一种重要的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实现多方共赢。
因此,需要鼓励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推动金融创新,为公益创投事业融资提供便利。作为资源提供方的基金会除了募集资金、增值保值以外,还可以建立金融机构来实现对公益事业长期、稳定提供资源。
二、借鉴国际经验成立公益银行,形成完整的现代金融体系
公益事业发展的融资困境,其根本症结在于公益性金融体系的缺失。关于公益银行,国际上有不少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又称格莱珉银行,专为穷人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在扶贫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
“伊斯兰银行”是部分阿拉伯、伊斯兰国家依据《古兰经》禁止利息的原则,在国内建立的金融信贷机构的统称。此类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贷款不收利息、存款不付利息,以发展伊斯兰国家的民族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为目标。在国内,一些地区也进行了相关探索。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会拟成立四川统发银行,为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及公益事业进步提供服务。
当然,推动公益创投,鼓励在金融体系创新中探索公益银行,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基于公益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性以及其自身的使命,在其绩效评价体系上应区别于商业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其中,社会投资回报是对公益银行绩效评价非常有借鉴和参考意义的工具。
□王名(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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