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征意见,为强制性标准;故障调查结果需5日内上报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起,北京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范》通过市质监局公开征集意见。
为保障地铁运营安全,该管理规范强制要求地铁运营方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并要求若发生故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把调查情况上报。
公开征集意见将截至4月5日,你对此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电子邮箱mryantao@126.com或传真64284273提出。
司机上岗前需驾车跑足一万公里
据市质监局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范》是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和地铁运营公司起草的,此前曾在2011年征求过社会意见,此次由于该标准将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因此再次上网完善,对轨道交通的人员安全管理、行车安全、客运安全、事故管理、风险等提出了要求。
地铁运行的安全性无疑是最关注的。其中强制规定,地铁列车司机、综控员、调度员、维修人员等都应持证上岗,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尤其是列车司机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10000km的见习驾驶训练,人工操作列车时严禁超速。
同时,运营车站应制定本站安全运营方案,遇大客流冲击时,采取限流、封站等措施,且地铁站内的广告设施和商业网点不得影响地铁安全。
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
对于运营故障,标准按照影响和后果,把故障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最高。其中,地铁停运达到3小时,或运营列车发生冲撞、脱轨,均属于一级运营故障。
标准要求,运营企业自行组织事故和故障调查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同时,首次提出强制要求运营企业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科目应包括突发大客流、人员疏散、行车模式变更、列车脱轨和救援、火灾爆炸、设备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
运营故障的3个级别
一级 运营故障
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小时(含)以上
运营线列车冲撞
运营线列车脱轨
二级 运营故障
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1小时(含)以上,3小时(不含)以下
运营线列车溜逸
运营线列车分离
运营中车站照明全部熄灭
电梯运行中发生冲顶或溜梯
运营线上发生明火
设备设施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非正常封站90分钟以上
运营线列车越过显示禁止信号的信号机
三级 运营故障
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20分钟(含)以上,60分钟(不含)以下
运营中走行轨由轨头到轨底贯通断裂
轨道线路发生胀轨跑道影响运营
运营车站正常照明全部熄灭或侧式站台一侧正常照明全部熄灭
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运营线客流高峰时段车站被迫采取非正常封站时
运营线应停列车全列越过显示进行信号的出站信号机
运营线列车擅自退行
运营线车辆或车辆载物超出车辆轮廓限界
运营线设备设施侵入列车运行限界
运营线设备运行中发生非正常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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