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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证实冠军基金经理被查

中邮基金旗下基金经理厉建超涉老鼠仓被查,所管理基金当年收益超80%

2014年03月0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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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苏曼丽)中国证监会昨日证实,中邮基金旗下基金经理厉建超涉老鼠仓被调查。偏股基金冠军经理次年被查,这在1998年以来的中国基金市场上还是首次出现。

  昔日同事称其沉默寡言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2013年12月20日,证监会对厉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证监会将该案相关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厉建超被调查1个多月后的1月28日,中邮基金发出一则公告,称其从当天开始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基金经理,这一天正是除夕。

  厉建超,曾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高级研究员。先后在东吴基金、中海基金、中邮创业任研究员,主要负责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研究工作。2011年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之后作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的双基金经理之一。

  他的一位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的同事撰文写道:“8年前我们还在追求新闻传播率的时候,厉建超就在寂寞地发现价值”、“那个时候他沉默寡言,很少跟同事们交流,整日里都在埋头发现他的价值。在整个办公区,当时的厉建超显得格格不入。”

  中邮基金被质疑“同门抬轿”

  厉建超所管理的中邮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在2012年最终以超过80%的收益成为当年冠军基金。

  不过,在此之前厉建超管理的两只基金战绩悬殊,市场一度质疑中邮基金“同门抬轿”刻意打造年度股基冠军。所谓同门抬轿就是同一个基金公司的一只基金给另外一只基金做托,购买相同的股票,哄抬股价。这可能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数据统计显示,厉建超担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期间(2011年11月11日-2014年1月28日),该基金收益为-3.33%,而担任中邮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经理(2012年6月12日-2013年7月23日)期间收益达69.5%。

  根据刑法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相关新闻

  内幕交易“窝案”牵出15人被罚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近年最大的内幕交易窝案“天威视讯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2012年7月证监会对“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2014年1月17日,倪鹤琴等涉嫌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15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邓舸称,天威视讯案件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多,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涉及政府主管部门、上市公司、重组相关方和相关人员。同时,天威视讯涉嫌内幕交易案件复杂,涉案人员数量为内幕交易近年查处之最,共有15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而涉案人员对内幕交易相关意识不足,守法意识不强,是导致本次“窝案”发生的主因。

  据了解,2012年4月5日,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宝公司)、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两项资产。

  证监会透露,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的倪鹤琴,是该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者和参与者,其涉嫌利用本人及司机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天威视讯”股票,买入金额182万元,同时涉嫌向其亲属泄露内幕信息,该亲属买入金额达3168万元。深圳天宝公司总经理冯方明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向其配偶、亲属、司机等泄露内幕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天威视讯是我国有线电视网络行业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是深圳文化产业第一股,主要从事数字电视、宽带等网络建设经营与维护。

  2013年12月20日

  厉建超

  35岁,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高级研究员。先后在东吴基金、中海基金、中邮创业任研究员,主要负责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研究工作。曾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经理。

  2009年1月6日

  韩刚案

  韩刚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先于或同步于管理的久富基金买卖相同个股,违法获利2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成为我国第一起基金从业人员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09年4月7日

  李旭利案

  2009年4月7日,前公募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指令他人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蓝筹基金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累计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元。

  2009年3月

  郑拓案

  2009年3月至7月间,郑拓利用担任交银稳健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借用他人账户,先于或同期于郑拓管理的交银稳健基金买卖相同股票,并从中牟利。一审判决郑拓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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