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八
推进司法公开堪称去年一年中法院改革的最大亮点。从改革的难易程度来看,司法公开还只是容易得到民众支持与认同,也相对容易推行的第一步。司法改革越深入,阻力就会越大,难度也会随之越大。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交上了他履新之后的首份“答卷”。报告中的慎用死刑、严惩贪腐、防范冤案、司法公开等最为舆论所关注。
推进司法公开堪称去年一年中法院改革的最大亮点。周强在报告中称,法院已建成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各级法院去年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以公开促公正”,喊了多少年,大尺度的突破,还是在去年。不过司法信息公开,眼下还只是起步,将更多民众引入到审判的监督场域,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社会的有力监督,才能让那些“司法能力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法官一一暴露出来。有了劣币淘汰机制,才不会重演“劣币淘汰良币”的人才流失现象。统一司法考试和法院公开招录以及正在推行的法官逐级遴选,能够把住法官队伍的入口。将来的改革重点,还应更多关注一直未能有效疏通的法官队伍的出口。
从改革的难易程度来看,司法公开还只是容易得到民众支持与认同,也相对容易推行的第一步。司法改革越深入,阻力就会越大,难度也会随之越大。比如周强在报告中所提出的“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这本是弱化信访,强调法治的必然。但这要防止涉诉信访案件回归了司法,而重又困住了司法。
一个现实的问题在于,法院有何新的制度保障,足以抵御某些地方的种种不当干扰?检察机关尚可基于“检察一体”原则,从纵向领导体系中寻找到支持。因上下级检察院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上下级法院之间却并没有领导关系。要避免法院成为地方政府的工具,单靠最高司法机关的力量还不够。
一年来的法院工作在改革上颇有些新气象,但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原有的司法沉疴并非短期就可治愈。固周强也在报告中坦承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诸如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还不够健全;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与民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存在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极少数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此外,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断层问题严重。
上述问题无外乎还是体制之弊、独立之困、制约之失、素质之忧、待遇之差,进而造成公开不够,公正不足。多年来的司法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不过,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民众希望看到,更多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和改革成果,来打破这些积弊沉疴。
这些改革无一不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当下形势,必然涉及公权力之间的调整与协作,甚至还会伴随着复杂的利益博弈。在司法公开为深化司法改革开了一个好头之后,后续的改革推进更令人期待。
相关报道见A12-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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