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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消审判委员会说法我唱反调”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认为目前社会新矛盾、新问题突出,需要审判委员会来解决法律适用上的疑难问题

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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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 新京报记者 陈杰 摄

  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案多人少等压力致法官流失、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等问题,均出现在昨日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

  浙江作为全国首个尝试“网络司法拍卖”的地方,去年一度引起争议。案多人少的矛盾,在这里也尤为突出。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详解浙江法院“开网店”的前前后后。针对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齐奇表示,他反对取消审判委员会,在他看来,现阶段还需要审判委员会去解决复杂疑难案件。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谈司法拍卖

  “已为当事人节省1.3亿佣金”

  新京报:从浙江法院开始的网络司法拍卖,曾有不同声音,现在进展怎样?

  齐奇:我们这里还相当顺利。到今年2月,浙江法院已经有七八成的司法拍卖上网解决了。剩下的一部分,不适合在网上拍卖,比如拍品本身就是存在一定瑕疵的,在网上说不清楚。有些不适合网拍的,还会委托拍卖公司。我们算了一下,自网拍改革,已为当事人省佣金1.3亿了。通过网络公开拍卖,实际上把佣金这块奶酪给拿掉了。但我们法院并没拿这块奶酪,是司法为民而免费了。

  新京报:为什么要动这块奶酪?

  齐奇:当事人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已交了执行费,法院再委托拍卖,那边还要剥掉一份佣金,实际上是增加了当事人负担。我举个例子,2009年浙江法院司法拍卖的佣金是2.4亿元,占到全省整个拍卖佣金的40%,而司法拍卖成交额,仅占到整个拍卖成交额的19%。很多中小企业就来省里告状,说已经很困难了,交了执行费,为什么还要扒层皮呢?我们想,为什么不能司法为民,想想办法呢。

  还有一个考虑,就是确保了公开公正。因为传统委托拍卖过程中还是有点猫腻的,内外勾连,围标串标,低价成交。现在网上公开拍卖,平均每件拍品有1.2万人围观,很难由几个人从中串标。

  新京报:法院是否有权拍卖的争论还没完全平息。

  齐奇:因我们引起的争论,正好赶上民诉法修改,结果反而进一步明确规定法院有权拍卖,实际上就是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开路。据我所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非常支持我们这项改革。可以说是否违规的争论,可以到此结束了。

  现在还有不同看法,这说明改革难的背后,实际是难在利益格局的调整,难着呢。不过,我并不是要跟他们拍卖行对立,我一直讲还需要拍卖行业发挥作用的。

  新京报:你是怎么让法官们取得共识的?

  齐奇:首先是斩断背后暗箱操作的利益链。我跟执行局讲,推这个事情咱们要问良心,就是背后有没有“利益链关系”,是不是跟哪个拍卖行的哥们儿比较铁,如果这样,我们就谈不拢了。必须在真心的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的基础上来谈,至于工作当中有什么问题我们一起来解决。

  有些院长、局长,我亲自谈,谈得脸都红了。我们真正司法公开、公正、为民,有时就是要革命革到自己头上来,要舍弃不正当的利益。

  谈法官流失

  “案多人少 法官压力太大”

  新京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你最关心哪项司法改革?

  齐奇:大家现在谈论的比较多的,是人财物的统管、专门法院的设立,还有探索跨行政区域司法管辖,现在也有不同的解读。我想,所谓人财物统管,包含了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体系,就是说要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和职级,这对法制建设是很重要的,由此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

  新京报:各地法官检察官流失比较严重,很多是看重收入。你怎么看?

  齐奇:我们也有,浙江还算比较发达的地区。有些并不是说下海去赚钱,而是去了其他党政部门,那些部门待遇上跟我们差不多,都是公务员待遇。

  新京报:为什么愿意到其他部门?

  齐奇:浙江法院压力太大,案多人少。浙江法官办案数量,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而且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案件多得好像没指望。当事人还上访缠访,对法官谩骂威胁,法官压力太大。再一个,法官职级提拔不如其他党政部门,法院的一个部门比人家机关大几倍,相对可晋升的职数就少了几倍,人也是很现实的。

  新京报:你怎么做他们的工作?

  齐奇:我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们别只看着眼前。

  当年,我们恢复高考以后,毕业分配到两院,那个时候公务员待遇还不如国企,国企奖金福利的待遇很高。后来慢慢地变成很多国企职工下岗、买断工龄,总体上反而不如公务员待遇了,所以公务员后来越变越吃香,许多人争过独木桥考公务员了。

  现在,法院有一定困难,工作难度大压力大,你们不安心。但长远看,现在已经看到亮光了,党和国家会越来越重视法治重视司法,以后你们再要回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我这么一讲,底下很多同志又停下来不走了。

  新京报:你工作累吗?一年休息多少天?

  齐奇:双休日有的时候,我要保证机关同志的休息,一般不轻易加班。但其实我在家里面都在上班,在家里也都在工作,双休日很少休息。

  很多基层法院更是星期六“法定”不休息,就是院里面的规矩,不得不加班,休息不了。每周工作日还有两个晚上加班,很普遍。我对下级法院说最好不要这样,因为法官也是人,大家都有小孩,家里事情都负担挺重的,尽可能不要加班。但案子太多,办案有期限的,跟国外不一样。

  谈审判委员会

  “现阶段取消审委会是错误的”

  新京报: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学界有观点认为,目前的法院审判委员会,有很多弊端,应该改革掉。你怎么看?

  齐奇:我的看法和有些学者可能不尽一致,把增加法官的责任,去行政化,理解成取消审判委员会,我觉得是一种对司法改革错误的解读。

  新京报:为什么?

  齐奇:在现阶段,需要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并不是用来主要讨论那些事实证据问题,这些问题理应由独任庭、合议庭法官负责判明解决的,审委会主要讨论的是法律适用上的疑难问题,这个是非常需要的。

  实际上很多法官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或者重大、有影响的个案时,也是希望能够提交审判委员会,来解决一些复杂疑难的法律适用问题,尽管数量占比是很少的。

  国外也有大法官会议。当法官感到法律适用上争议比较大,把握不准的时候就可以提交法院的大法官或者资深法官会议讨论。而在上诉法院中,主要是法律审,且经常采用书面审,不搞开庭的事实审了。这些书面审,法官会议审议,完全符合司法规律。

  特别是我们国家目前新矛盾新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要独任庭和合议庭来承担一些影响很大的案件,是有困难的。所以我是唱反调:取消审委会是错误的,是超越阶段的,脱离国情,脱离我们法官队伍实际状况的,太情绪化理想化,不够务实理性。

  新京报:那有没有需要改革的地方?

  齐奇:当然有,需要更科学的规则。比方说,我主持审委会,我不能先发言,如果我先讲这个案子要怎么判,那么人家就碍着院长面子,不好唱反调。

  所以按规矩是年纪轻的先说,资历浅的先说,资深的后说,到最后才是我说。经过充分的讨论之后,集思广益,案子越辩越明。最后表决投票时,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我作为院长的意见,有时也被否定过,因为我赞同的是少数意见。依照程序,只能服从多数意见。

  一开始法官觉得,原来委托人家拍卖多省心,现在要自己拍卖是增加了负担,要自己拍照片,发网帖。但一回生二回熟,特别是每每实现了价格最大化,又省掉了佣金负担,面对当事人的感激和赞扬,法官的成就感很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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