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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来水危机”有另一种“异味”

2014年03月1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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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若只顾着“打击造谣”而疏于去追查“水危机”里的责任,难免让人嗅到另一种“异味”。

  兰州城区最近经历了一场“自来水危机”:3月6日起,网曝兰州多地自来水出现刺鼻异味,市民也反应强烈。但直到7日晚,兰州市环保、疾控部门和供水企业才公布监测数据,声称自来水“符合安全饮用标准”。但自来水异味的原因仍引起市民诸多揣测:如“水厂漂白粉放多了”“黄河上游的化工厂排污”“遭恐怖袭击”。

  尽管有关部门表示,自来水异味原因还在调查,可细读报道可知,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的处置,仍有颇多不当之处,也正是这些纰漏,让“自来水危机”升级。

  当地有关部门也披露,水出现异味是因氨氮值高于往常,依据经验化判断,它极可能跟上游污染有关系。那么,对此涉事水企有无第一时间担起责任,进行回应与整治?有关部门除了事后立马启动应急程序,回应“符合标准”外,有没有对水企和污染源进行查究?要知道,自来水关乎成千上万百姓的生活权益,若水异味是因一些企业违规排污造成,则应依法追责,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

  遗憾的是,当各界高度关注自来水异味状况时,兰州方面30多小时后才发布第一条信息,它对水异味来源等只字不提,公众也看不到它的积极应对举措;而供水公司在掌握相关情况并展开调查后,也只是在企业和有关部门内部公布信息,还回绝多家媒体的采访请求。信息披露的滞后,本质也是应对乏术。

  而如今,兰州市有关部门已对无中生有、造谣的人员进行查处。有的网络谣言扰乱民心,应严厉打击。但也应看到,一些所谓的“谣言”之所以产生,正是因为当地政府和水企信息不透明,以及信息发布滞后。在一个城市的自来水弥漫着异味的时候,不可能不引发民众的各种猜测。所以,比查处谣言更重要的是及时查清异味从何而来,并及时回应舆论关切。

  当地已决定对自来水采取日报告制度,这是好事,但个中究竟谁该担责,不能没下文。若只顾着“打击造谣”而疏于去追查“水危机”里的责任,难免让人嗅到另一种“异味”。

  眼下,兰州自来水异味已消除,但不少市民仍惊魂未定。在这场“自来水危机”里,“异味”从何而来,显然应尽早有个交代——而这“异味”,指的不仅是自来水,还有有关部门、相关水企危机的应对失当。

  □汤嘉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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