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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离北京 被厦门警方通缉“伤人”

被北京民警控制,经厦门警方核实无嫌疑后释放;厦门警方称事因工作失误,已对当事人道歉并补偿

2014年03月2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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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3月18日,在京工作的河南小伙王先生在地铁站被警方铐走,理由是其涉嫌“涉故意伤害案”被厦门警方网上追逃。但王先生称自己从未到过厦门。

  当晚,三名厦门当地民警赶到北京,经核查后,表示因警方工作失误导致王先生被错当成嫌疑人网上追逃,现场将其释放。

  当事人

  在地铁站莫名被铐走

  王先生说,3月18日上午9时许,他坐地铁到四惠站下车。“刚出站,一个民警就把我拦下来,要查身份证。我当时没带,就把身份证号给了他,没想到他输完号码后就招呼其他的民警过来把我铐上,带到了车站的民警执勤办公室。”

  王先生称,一名民警告诉他,他被厦门警方指控在年前涉嫌一桩故意伤害案,今年3月4日被厦门警方网上通缉。“我跟那个警官说,我从来没去过厦门。”但民警说具体案情需厦门警方核查。

  王先生随后被带到四惠派出所,警方要求其签了一份落款“厦门公安局”的拘留证。

  同事

  考勤证明当事人在京

  “他年前一直在北京正常上班,从没听说过他去了厦门。”昨日,王先生单位的上司马军称,事发当天11时许,他接到王先生的电话,“找我们要考勤记录,证明他年前一直在北京。”

  马军说,随后,他与两名同事带着考勤记录赶到派出所,“我们公司是指纹打卡,他每天打卡是不能造假的。”

  王先生的妻子耿女士表示,事发当天上午,接到老公的电话后,赶到派出所,“但被告知不能探视,民警也拒绝透露信息。”

  厦门警方

  事因警方工作失误

  事情得到转机是当晚8点过后,三名厦门公安局集美分局民警赶到四惠派出所。

  “我问他们有没有证据证明我在那边参加斗殴了?当时他(民警)就说别激动,坐下来。他说没事,我们核实完了会给你们一个说法。”王先生称,随后,厦门警方开始核实相关材料。

  很快,厦门警方一名肖姓民警表示,王先生可以离开派出所了。“中间确实是出现了一些错误,所以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方式亡羊补牢。”肖警官表示,因警方工作失误,导致错将王先生当做嫌疑人并在网上追逃。

  “在案子没结之前,我们不方便透露造成失误的原因。如果这个案子有结果了,我们肯定会通知你们。”对于王先生及其家人的质疑,肖警官说。

  ■ 追访

  涉当事人追逃信息已被撤下

  昨日下午,厦门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一位蔡姓负责人称,在排除王先生的犯罪嫌疑后,当地警方迅速撤掉了涉及王先生的追逃信息。

  对于将王先生列为追逃人员前为何没有联系当事人及其家人,该负责人称相关细节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当事人在此次事件中受到的误工、精神损失等情况,我们的办案民警已经当面跟当事人道歉,并进行了一定额度的补偿。”该负责人称。

  ■ 律师说法

  普通案件追逃前应先摸排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介绍,网上追逃的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对外是保密的。

  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中强调,可不经过调查先行上网的案件限制为“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同时需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先上网,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

  “从本案来看,目前尚不确定是否属于‘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即使属于这种情况,但办案单位完全没有事先派人对要追逃的人进行调查了解,哪怕是最基础的摸排工作,这显然不科学。”

  朱孝顶认为,程序不细、责任不明是造成网上追逃执法不严谨的主要原因。他建议在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时,明确立案地、抓获地公安机关的各自职责,既要充分保证网上追逃的作用,又要全面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一旦错误的追逃事实成立,当事人可就自身遭受的损害程度向警方申请国家赔偿,同时也有权让警方对事件原因给出说法。”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何光 吴江 实习生 钟婧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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