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底前建立阶梯气价制度,各地制定方案听证后实施;采暖用气单独定价
新京报讯 (记者赵嘉妮)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已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分三档计价。要求在2015年之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价改之后,八成用气居民无需多支出用气费用。
提高低保标准设定减免优惠气量
根据指导意见,居民用气将划分为三档,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因此,80%的居民用户将按照现行价格付费,无需多掏钱购气。同时,发改委要求,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方案形成后,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可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应统筹考虑不同住房面积用气数量差异,以及天然气独立采暖与集中供热等不同方式、天然气与电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衔接,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
■ 影响
价改将助城市燃气公司扭亏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调整,也影响着天然气进口企业和城市燃气公司。分析认为,城市燃气公司将是此次价格调整的直接受益者。
据了解,近些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激增,但国产天然气不能满足国内需求,进口依存度越来越大。其中,2013年中国进口天然气533.42亿立方米,较2012年上涨31.79%。
据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介绍,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企,给天然气进口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2013年中国进口气态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均价分别为2.20元/立方米、2.60元/立方米。而在很多地区,居民用天然气的终端零售价格仅在2元/立方米附近,进口天然气企业亏损明显,城市燃气公司承压,部分企业积极性受到削弱。
王晓坤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后,中石油等天然气进口公司受到的间接影响近期并不会很明显,但城市燃气公司将成为直接受益者。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 现状
居民气价交叉补贴现象严重
昨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但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2013年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
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上述负责人介绍,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同时,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
因此,居民用气需要执行阶梯气价制度,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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