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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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污染监测造假,当引入公众监督

2014年03月2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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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公众随时可以拿出便携式监测仪,对想要了解的环境点位的环境质量,信手测上一测;然后和政府、企业的数据比上一比,真真假假自然一目了然。

  据新华社报道,前不久,宁夏启元药业被查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异常、涉嫌数据造假的问题,即当设备停运、锅炉烟囱排放烟气明显变化时,在线监测数据却纹丝不动。不止在宁夏,去年山东省查处了17家对环境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

  大概在2005年之后开始,由于互联网浪潮的烘托,几乎每一个省都开始耗巨资建设“环境信息数据平台”。这些平台建设,往往传递出的信息是,国家控制的排污企业、各省控制的排污企业,无论是涉水的,还是涉空气的,其排放的端口上,都安装了在线监测仪。这些在线监测仪,数据是同步直通环保部门的,企业不可能修改。

  在那时,一些环保组织就呼吁,政府和企业掌握的这些数据,应当同时开放到网络上,让大家随时可以查看,而不是信息只输送到环保部门办公室里。如果不让公众知情,就难以防止造假。事实上,我们看到环保组织的担忧正在成为现实,耗资百亿,监控全国上万污染源的在线监测网络,不少成为摆设,一些不法企业瞒天过海易如反掌,只需一个针阀或者一个可变电阻,就可把数据做得漂漂亮亮。

  要想保证企业和政府监测的数据不造假,首先需要加大执法力度——环保部门不止要关心企业的监测数据,更要对监测现场的具体情况随时抽查,对于监测造假行为,一定要重罚,哪怕罚到企业亏损破产,此前,江苏省环保厅就曾对数据造假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开出了1700万元的罚单,不过这样的大额罚单现实中往往罕见。

  近日李克强在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伤天害人”行为和监管失职渎职要重拳打击,对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惩不贷。监测造假作为逃避监测的恶劣做法,理应像环境污染事故一样严厉处理,如此才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在强化执法之外,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手段就是“环境信息公众化”。大体的办法有三个。一是政府监测的区域环境数据,企业自测的排放数据,彻底而全面地开放,随时都通报到公开媒体里,让普通民众都可以迅速查看和评价。二是鼓励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各种类型的环境自测活动,并将这些环境自测的数据,与政府、企业监测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三是鼓励公众随时对身边有疑问的环境质量,进行举报、质疑、排查。

  当今时代是科学大普及的时代,各种监测仪器都全面便携式和傻瓜化,便携式水质检测仪,便携式空气检测仪……处处可见,人人能用。公众随时可以拿出“检测法宝”,对想要了解的环境点位的环境质量,信手测上一测;然后和政府、企业的数据比上一比,真真假假自然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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