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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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3月2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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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天烧烤摊治理不能拖

  距离北京东五环直线距离3.3公里的常营中路,600米就有15个露天烧烤摊。记者向朝阳区城管大队常营分队进行举报,但举报三小时后,城管踪影依然未现。(3月25日《北京晚报》)

  城管队员表示,晚间值班的都是没有公务员身份的“临时工”,没有执法权。这话听起来挺有道理,可反过来想,就会觉得十分荒谬。明知露天烧烤出现在夜晚,如果真想治理,为什么不调整一下工作时间?

  自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违法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被列为可加倍处罚的行为。制度再好,执行力不强,最终效果还是大打折扣。城管队员称,摊主和餐馆曾对城管的清撤要求置之不理。而今既然有法可依,城管何不硬起来?□韦凯中(法律工作者)

  司法保护资金覆盖面可更广

  6龄童阳阳告父亲讨要抚养费,却遇其父发生车祸,法院驳回了阳阳增加抚养费的诉求,但为保障阳阳受教育权,法院为其申请了2000元的司法保护专项资金。(《新京报》3月25日)

  海淀法院将司法保护专项资金的救助对象从刑事案件的未成年当事人扩充至民事案件的原告,令人耳目一新。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笔者深知需要救助的对象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群体,包括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以及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不论是救助的金额还是救助的面都是远远不够的,不仅无法做到应援尽援,而且已经救助的对象也只是杯水车薪,亟待扩面。

  扩面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应援尽援,这就需要有个具体的标准,防止选择性救助,有损公平。二是救助的金额尽量大些,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当然,解决未成年当事人的救助问题光靠法院是不现实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法院可以起到主导作用。同时,该资金宜交法院以外的其他机构来管理,由法院审核发放,以此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庾向荣(法律从业者)

  地铁站公交牌应及时更新

  日前,我从地铁5号线天通苑南站下车,准备到离地铁出入口最近的天通西苑北公交站换乘公交车。在地铁出入口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公交指示牌,上面最后的一句“旁白”让我觉得很“离谱”——“公交线路为2007年9月20日前”,这也就是说,牌子上标示的公交线路信息已经6年多没有更新了。这段时间里,天通西苑北公交站的公交线路一直没有调整吗?怀着好奇,我对两者作了一番对比,还真发现了问题,牌子上标示的很多公交线路,公交站并没有找到,譬如852路、848路,后来才知道,这两条公交线路早都已经改“行”了。而另一方面,停靠公交站的公交线路,增加了不少新的“面孔”,可公交指示牌并没有标明。

  相关部门若能及时更新公交指示牌,就能减少乘客的很多出行麻烦。□赵素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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