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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上调 央企红利预计多缴375亿

央企红利征收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分析称不会对企业造成明显影响;预算支出将更多用于民生

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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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财政部发布2014中央财政预算。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显示,今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上调5个百分点。因此,今年预计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同)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

  征收比例的变化,来自去年11月15日,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今年的上调是逐步实现这一目标的一步。

  在增加收益收取比例的同时,央企上缴的红利也将更多地输入公共财政预算,从而保障民生。据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额度,由2013年的65亿元增加至184亿元,增加了近两倍。专家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

  2013年,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的支出为65亿元,占当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总收入的比例6.14%。今年的预算中,这项支出为184亿元,同比增近两倍,占比提高到11.66%。“同比增加近两倍看似很多,但在总预算中的占比仍较小”,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今年的倍增只是一个开始。“2015年、2016年还将继续增加,占比也可能提高到30%、40%,甚至45%。”

  征收比例七年四次上调

  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要提高到30%。分析认为,每年按30%的比例向出资人分红,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近年来,关于“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呼声不断。

  根据2013年12月份企业财务快报,已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2013年实现利润总额16224.2亿元,实现净利润11690.9亿元,分别增长4.6%和3.7%。

  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1578.0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414.9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1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0亿元,上年结转152.03亿元。与2013年实际收取的利润1039.47亿元相比,今年收入预算增加了375.43亿元。总预算收入较2013年的1058.27亿元,也多出519.76亿元。

  预算增加,很大一部分源于因《决定》进行的收益收取比例上调。

  《决定》指出,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要提高到30%。分析认为,每年按照30%的比例向出资人分红,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既不影响经营,又可以让出资人及时获得回报。

  据2014年预算,今年收取的利润总数占企业净利润总额的平均比例为12.1%,较去年的9.37%、前年的8.55%有所提高,但较30%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果按照以往每次上调五个点的规律,下一次的比例调整,第一档企业(即烟草企业)就会率先达成30%的上缴目标。

  事实上,从2008年开始,到今年的变动,七年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经历了四次上调。

  2008年起,上缴比例分为三类,分别为10%、5%和暂不上缴。2011年,分类增至四类,比例提高至15%、10%、5%和暂不上缴。2013年起,比例又改分为五类,将烟草行业单独提出为最高一类,比例由15%上调至20%,其他类别比例不变。2014年,除不征收收益的企业外,征收比例每档分别再上调五个百分点。

  目前,收益征缴的基数是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的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此次调整后,五类央企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分别为:第一类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其中,前四类企业上缴比例均较去年上调了5个百分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上述四次上调之前,国资收益上缴曾有13年的中断。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国家暂停向企业收缴利润,企业应上缴的利润全部留在企业,用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神华或多缴20亿红利

  上缴比例提高,各家企业上缴的红利势必增加。不过分析认为,多拿出五个点的利润,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明显影响,反而能倒逼国企改革。

  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的提高,直接影响着央企的账目。

  国资研究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目前需要上缴收益的央企很少有集团整体上市的情况,上市公司多为控股子公司,并不能完全代表母集团。

  因各央企母集团不披露财务数据,记者仅以各央企下属上市公司财报数据进行粗略的估算,用以比较。

  据了解,神华、中交、中铁建等央企,上市公司占母集团的份额较大。其中,中国神华以煤炭为主业,按照财报,2013年净利润456.78亿元。若以20%的比例收取,估算的应收额约为91.36亿元。2012年净利润476.61亿元,以15%收取的话,估算的应收额约为71.49亿元。也就是说,按照以上计算方法,仅神华一家,2014年上缴的红利就比前一年增加近20亿元。

  中交建、中铁建作为第三类企业,估算出的增加上缴数额分别为6.26亿元和7.04亿元。

  以同样的方法,新京报记者对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联通的A股上市子公司进行了估算,三家企业分别可能增加的上缴数目为86.17亿元、36.44亿元和3.34亿元。

  上述估算值并非各企业今年较去年实际多缴纳的准确数额,但多缴五个点,是各家必须完成的任务。

  祝波善认为,多拿出五个点的利润,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反而会进一步强化“出资人”的收益概念。同时刺激国企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增加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倒逼企业提高经营效率。此外,很多企业账本上的收入存在着大量“应收款”,支撑着账面利润。在提高收益上缴之后,对应收款的管理、催款工作的力度上,也会因倒逼而增强。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也表示,2011年开始,财政部就按着计划逐步上调征收比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2020年30%的目标,央企都已经有了思想准备。上缴国库的钱都是真金白银,像三桶油这样利润额较大的企业,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或许会因为提高比例而有压力。但对于利润规模本来就不大的企业,五个点的变化,上缴比例也没有超过25%,对经营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民生支出增近两倍

  今年国有资本收益预算支出安排还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分析认为,倍增只是一个开始,未来占比还将继续加大。

  央企上缴红利的增加,也为民生保障提供了更多预算。

  近几年,石油石化、电力能源等基本由国有资本垄断的行业,价格上调、利润丰厚。因此,人们也给这些央企冠上“三桶油”、“电老虎”等别名,关于国有企业获利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呼声持续高涨。

  因此,《决定》也指出,收取的红利要更多地用于保障民生。

  2013年,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的支出为65亿元,占当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总收入的比例6.14%。今年的预算中,这一项支出为184亿元,同比增加近两倍,占比也一下子提高到了11.66%。

  “同比增加近两倍看似很多,但在总预算中的占比仍较小”,文宗瑜认为,中央国有资本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的倍增只是一个开始。“2015年、2016年还将继续增加,占比也可能提高到30%、40%,甚至45%。”

  对此,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也表示,增加民生支出,加大有关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等条件改善等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在今年财政部的支出预算中,有一项支出单独列出。即“其他支出70亿元,用于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是往年所没有的。

  郭凡礼表示,从预算中单独列出70亿元用于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看出国家对资本运作,对金融市场建设的进一步重视。该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有利于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建设,提高中央政府在资本市场中的影响力,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同时,可能会对现有的国有资产经营平台进一步整合,加强中央掌控,充分发挥其投融资功能。

  这一单列项目也源于上述《决定》。

  《决定》中提出,要改变国资管理方式,从管企业变为管资本,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对此,文宗瑜表示,国资运营公司是国有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产权纽带,它的设立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但他认为,这笔资金支出今年安排出来,可能不会马上使用。“国资运营公司注册资金的规模应该比70亿要大得多,这应该是为今后公司的正式成立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B10-B11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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