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调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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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摊派“超生费”涉嫌敛财

2014年04月0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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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邯郸吴官营乡的多位村干部反映:从2012年开始,该乡党委政府竟“不按实情按人头”向各村摊派每人73元标准的“超生费”任务,为避免完不成“任务”被免职,有些村干部自掏腰包垫资。最终有400万元打入书记司机私人账户。(4月4日《中国青年报》)

  乡政府成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主体;征收是按人头摊派;将其跟村干部“位子”挂钩;将所征费用存入私人账户,还按比例返还……诸如此类做法,显然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规范主体”“严格依法征收”“上缴国库”等规定。此举与其说是执行计生政策,不如说是践踏计生政策规定,赤裸裸地敛财,无怪乎,在当地引起民怨一片。

  “收支两条线”形同虚设,资金去向存疑。涉事地方“超生费”乱象暴露的,是权力滥用的随意性,也是计生行政监督的缺位。基于其危害性,有关部门理应介入调查,就谁是摊派政策的制定者、“超生费”被用在了哪等问题,一查到底,并循迹溯责,该撤职的撤职,该追责的追责。舍此之外,还有必要进行机制性补漏,将计生工作置于监督制衡的框架下,打消部分人借机敛财的寻租冲动。□彭勇(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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