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会纠纷”一案现曙光,青岛中能俱乐部提出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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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仲裁会议持续了近3个小时。虽然没有明确的结果,但刘健转会纠纷一案终于出现曙光。若不出意外,该纠纷有望在本周内正式解决,刘健加盟广州恒大也几无悬念。
交火 会议时长如好莱坞大片
昨日仲裁会议原定在足协办公楼8层进行。由于该层会议室全部被占据,因此临时调整到了9层,借用中超公司会议室。
对于这次仲裁会议,两家俱乐部均非常重视,恒大方面派出了两名律师,随队训练的刘健没有前来;青岛方面的代表是副董事长于涛、总经理纪玉杰和副总经理于红毅。会议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主持。
该会议持续了2小时40分钟,时长堪比一部好莱坞大片。开会过程中除个别人出门上厕所之外,一直大门紧闭。会议结束后,两家俱乐部的律师和管理者匆匆离去,全部拒绝媒体采访。“再见”二字是于涛留给记者唯一一句话。
足协纪律委员会方面也明确表示,不会对外透露任何关于此次仲裁会议的内容,“一切以中国足协新闻办发布的消息为准。”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足协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4月8日不会发布该纠纷事件解决办法的官方说法,“有结果的话,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发布。”
据了解,昨日会议结束后,仲裁委还将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并且会在最近一两天内拿出最终的处理意见。届时不会召开正式的新闻发布会,足协将以官网通告的形式对外发布消息。
交错 青岛坚称合同没有问题
在过去3个多月里,广州恒大和青岛中能俱乐部各执一词。两家俱乐部最大的纠纷就在于“刘健是否是自由身”,并且各自晒出了自己掌握的合同。
为了鉴别青岛方面展示的“刘健续约至2017年”合同的真伪,足协将合同递交给了司法笔迹鉴定中心,并于上周五收到了“鉴定报告”,但该报告结果不得而知。
在刘健的合同纠纷中,笔迹鉴定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其他合同细节都是足协需要作出仲裁的,比如每页合同上是否都有刘健签名等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青岛方面在这次仲裁会议现场提出过和解的想法。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双方真的庭外和解,那么刘健加盟恒大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因为他去意已决,恒大方面同意和解的重要条件就是刘健能够加盟球队,正常参赛。这样一来,足协也就不存在处罚哪家俱乐部的问题;如果不能和解,那么足协将根据此次仲裁会议的内容,以及此前的司法鉴定结果作出裁定,违规一方将会遭到纪律处罚。
昨日傍晚,新京报记者致电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他表示自己不能对外透露任何关于此次仲裁会议的细节,“我觉得大家都应该以大局为重,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处理这件事。”
与此同时,于涛还在电话里再次强调,之前关于中能伪造合同的说法都是传言,“到现在为止我还要说,合同是没有问题的,这是肯定的。”
交接 恒大准备好为刘健注册
可以肯定的是,足协将在本周拿出刘健合同纠纷问题的处理意见。从现在情况来看,刘健代表恒大参加中超联赛已在所难免。不过于涛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不同看法,“我从未说过刘健接下来要去恒大了。”
足协规定的球员注册日期是2月底,刘健的纠纷早在1月初就已产生,而且一直处于纠纷未解决阶段,因此足协对刘健的问题将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也就是说在这件事的处理意见下发后,无论恒大还是青岛为刘健注册,足协都会给予办理。
一旦最终的结果判定刘健加盟恒大,或者说恒大与青岛两家俱乐部在和解中达成“刘健转会”的共识,那么恒大俱乐部会立刻启动为“刘健注册”程序。
恒大本周五将客场挑战天津泰达,目前距离比赛还有不到3天时间。虽然俱乐部为球员办理注册手续并不复杂,但在注册之前还牵扯到足协拿出最终处理意见问题,因此刘健即便是真的加盟恒大,要想赶上这场比赛的难度也比较大。
对于刘健而言,他今年年初就跟随恒大训练,因此在体能储备和队友磨合方面不成问题。他只要获得注册资格,就立刻可以打比赛。
刘健除了可以打后腰,还可以踢中后卫,这对于恒大来讲非常重要。
■ 案例
阴阳合同成“大毒瘤”
所谓“阴阳合同”,最初是各俱乐部为了应付足协限薪令,恶性争夺甚至限制球员的产物。双方签约时通常会签订两份合同,“阳合同”的薪金标准符合足协规定,可以向足协备案;“阴合同”则写明球员的真实薪金及合同期限,也包含了诸多附加条款和约束条件。
王栋 2009年,王栋欲自由转会至澳超踢球,然而亚泰认为他有合同在身,拒绝自由转会。足协注册办拿出的合同表明,王栋与亚泰的合同确实到2008年12月结束,按照合同规定,王栋现在已是自由身。但亚泰方面拿出另外一份合同,该合同表明王栋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到2011年12月31日终止,这份合同未在足协备案。最终,王栋未能如愿去澳超闯荡。
杜威 2010年年初,有韩国俱乐部追逐杜威,在申花队中失去位置的他希望能够留洋,然而他的转会却受困和俱乐部签订的阴阳合同。另外,杜威和申花签订的“阴合同”主体是香港某公司,他表示申花两个赛季总共拖欠了自己98万元。最终,杜威转会去了绿城。
于涛 2013年初,于涛的“阴阳合同”案件传遍中国足坛。对于这个案件,足协对仲裁委员会的批示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于涛在足协的备案合同,判定他为“自由人”。此后,足协高层多次要求注册转会部门,严格执行“备案合同”为准的要求,不给俱乐部开“阴合同合法”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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