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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务员分类改革促“警力下沉”

2014年04月1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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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2010年推行的警务机制改革,以行政提级为形式,这也注定了其警力下沉的意图难以实现。要让警务人员愿意下沉到一线,说到底,需要完善分类管理、晋升制度。

  据报道,河南省于2010年10月开始推行的警务机制改革,正在偃旗息鼓中。

  当时河南为实现警力下沉,打破了公安系统施行了几十年的“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的管理模式,直接取消区级的公安分局,由市公安局直接指挥派出所。以省会郑州来说,改革前的10个公安分局全部被撤销,114个派出所被整合成29个“大派出所”;当时的说法是:基层一线警力由此从改革前的23%提高到66%。

  但目前尴尬的局面是,“大派出所”又挂上了“公安分局”的牌子。而各“公安分局”的领导,从改革前的不足百人,涨至近200人。明明是警力下沉的改革,四年之后领导却多出来近一倍,效果不如人意,问题出在哪里?

  以行政提级为形式的改革,注定难以实现警力下沉的改革意图。河南这次的改革取消了区级的公安分局,表面上将分局层面上的机关人员全部推向“基层”。但实际上,是把大派出所提升到原分局的副处级的位置上;而原来的一个公安分局,又被分割成为若干个派出所。这样就凭空多出了一大批领导。按当地的说法,原来市里让分局长开会,一张桌子就能坐下;现在几十个“大派出所”所长开会,得要一个小礼堂。

  撤销分局的组织扁平化,看似把警察沉到了派出所这一基层里;但现实是“分局警力到了派出所,该做行政的依旧做行政,该管后勤的还是管后勤,警力其实并没有增加”,相反倒是因为领导多了,他们原来的工作落到了其他警察头上,结果一线警力更吃紧。

  应看到,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管理适用同一个管理模式,公务员的待遇直接与行政职务挂钩。通俗地说只有“升官”才能提升个人待遇,这导致公务员内部千军万马要挤行政领导岗位的独木桥。

  公安机关的问题更突出,因为公安局与其他的政府组成部门,级别是相同的,但公务员人数却是最多的,这也就意味着公安系统没有这么多的“官帽子”,警察晋升困难。又因为警察只有通过当行政领导,才能提升个人待遇,也就没人愿意到一线执法。

  如何才能让警察愿意沉到基层呢?大家可能从影视剧里注意到,中国香港、美国的很多一线警察年纪很大了,但还是愿意坚守在执法一线,有的甚至不愿意升职当领导。这与成熟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晋级制度有关,不同岗位的公务员有各自的晋升序列,不是只有当领导一条出路。一名一线资深的执法者,其待遇未必比上司差。

  今年1月下旬,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重点强调,要把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作为整个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点。据报道,目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都已进入后期修改阶段。这意味着将来作为一线执法人员的警察,将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序列,实现待遇的晋级,而不必“挤官道”,如此才可能有更多警察愿意下沉到一线。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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