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论风生
违规建豪华楼堂馆所不能只有“行政问责”,而没有“司法追责”。要让地方或部门“一把手”,开始忧心违建豪衙会丢掉乌纱帽乃至担上罪名。
据新华社报道,湖北房县大兴土木,超标、违规建造大片政府办公楼被曝光后,湖北省十堰市已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市发改、监察、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进驻房县,全面核查相关问题。12日,房县县委书记沈明云被停职检查。
在全国难以计数的豪华办公楼里,湖北房县的豪华办公楼,恐怕算不上一个“最”字。只不过,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在禁令后仍旧顶风违建豪衙,已经成为无视中央禁令、靡费公帑的极坏范例。“对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李克强总理的严肃表态,让房县顶风建豪衙,还有望走向另一种范例——那就是:问责豪衙“一把手”的范例。
房县县委书记沈明云已被停职检查。虽然停职只是暂时解除职务、停止履行职责,主要是一种应急性措施;但是放眼全国,扎眼的豪华办公楼背后,此前似乎很少见“一把手”被问责的先例。一边是豪华办公楼遍地皆是的“法不责众”;另一边是隐藏个人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让豪华办公楼一座座拔地而起,责任官员却根本无需为此担责。无论国家禁令还是舆论炮轰,对豪华办公楼鲜有约束力;其中,问责的长期阙如,正是关键原因所在。
其实,在问责方面并非完全没有制度。2012年国务院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只是现实中因豪华办公楼而被“降级或者撤职”的鲜有听闻。
那么,这一次会不会有所不同?显然,公众对此是充满期待的。房县县委书记被停职检查,开了一个值得肯定的先例。接下去我们期待的是,问责“一把手”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而不只是停职检查应付完舆论了事。事实上,除了停职这样的“行政问责”之外,违规建豪楼,严重的还有必要启动“司法追责”。
违规建造豪华办公楼的官员,可能涉及“滥用职权罪”。按我国刑法,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旦违规建成的办公楼,因为规划、土地等原因,不得不拆除;或者先期财政已经支付巨额施工费用,工程却因违规而停工,势必都造成财政巨额损失,那么责任官员就完全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
对于类似事件,有关方面启动司法程序也不可或缺。如果涉嫌违法,则依法追究有关官员的法律责任,而如果没有违法情况,也能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说法。
违规建豪华楼堂馆所不能只有“行政问责”,而没有“司法追责”。只有当地方或部门“一把手”,开始忧心违建豪衙会丢掉乌纱帽乃至担上罪名,中央禁令才不至于动辄遭遇“肠梗阻”。
□舒圣祥(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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