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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高危工作子女中考加分

今年中考加分政策公布;军人高危岗位连续工作3年,子女加20分

2014年04月1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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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黄颖)日前,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4年中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认定的审核条件,从事高风险高危险岗位,且达到工作时限要求的军人子女也可享受20分加分。去年关于参加中考的军人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则列入了另发的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之中。

  加20分新增两类考生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通知中,可在中考成绩上加20分的除了烈士子女外,还增加了部分军人子女。

  通知显示,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军人子女可享受20分加分。

  若军人有子女后,在上述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子女也可享受同样加分待遇。

  因公牺牲军人民警荣誉市民子女加10分

  今年加分政策中,可加10分的考生也增加了一类。

  担任战备值班任务,或是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连续3年以上,军人子女即可照顾加10分。有子女后承担上述工作累计5年以上也可享受同样加分。

  另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也可加10分。

  其他两类可加10分的考生依然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以及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 延展

  加分考生5月9日前 完成资格认定

  根据通知,今年每科可加1分的仍为5类考生,分别是市级三好生、经认定的艺术、体育、科技等特长生、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可优先录取的考生除了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初中阶段回国的随任子女外,还有现役军人子女。

  通知要求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在5月9日前,完成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资格认定、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北京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15日,将享受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公布于该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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