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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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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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择校黄牛”真的能择校吗?

  海淀重点小学30万,西城重点小学19万,东城重点小学16万……今年幼升小即将开始,一个隐蔽的群体蠢蠢欲动,他们就是“择校黄牛”,号称交钱就能上名校,要价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记者与多位“择校黄牛”接触,发现贩卖择校指标黑市上的潜规则具有很多共性。“黄牛们”提供的合同文本和操作流程,很多技术细节上能为家长排除被诈骗的风险:买卖双方开联名账户,办不成不给钱;“黄牛”与家长之间会签订几个学校待选;跨区择校失败,孩子也不会无学可上。

  面对“黄牛”声称花钱就能上名校,一些区县教委坚决给予否认,称几十万一个名额纯属“黄牛”诈骗,校长敢收钱就是找死。话虽如此,但检察机关也不能仅听一面之词,而应顺藤摸瓜,一查到底,看看到底有没有敢收钱的校长。□焦向梅(教师)

  人大代表没有法外特权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副局长杨健最近碰上了一个棘手案子:案件涉及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人大代表王永安,虽然多次请求暂停其人大代表资格,但文水县人大常委会予以拒绝,要求李沧分局向其汇报案情。(4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应经本级人大机关许可。但“人大代表”身份绝不是违法乱纪的“护身符”。

  人大机关在办理代表所涉案件上拥有“依法阻拦”的关键话语权,并非无限自由裁量,而是有明确范围界定的,同是《代表法》三十二条规定,一旦受理相关申请,人大机构只负责审查是否存在履行职务受打击报复的情形。从媒体报道看,王永安案情似乎并未涉及此情形。

  所以,文水人大机关不该阻挠办案,同时,公安机关也应该把工作做到位,主动向文水人大说明案情,打破目前的僵局,其实也并无不可。□王景曙(媒体人)

  地铁公交换乘应尽量便利些

  “公交车不在公交站停,而在地铁站高架桥下的路边停。”近日,家住良乡大学城附近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房34路公交车不在设有站牌的良乡大学城站停车,而是停在站牌东面的地铁良乡大学城站的高架桥下,使得公交站牌形同虚设(据《北京日报》)。

  公交站没人等车,也不停车,这说明,从公交司机到乘客,都认为这样的站点设置不合理。报道中提到,这个公交站离地铁出口有100多米,乘客出地铁站,肯定想快点换公交,如果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理当把公交站设得离地铁站尽量近点。

  事实上,地铁房山线通车几年里,当地民众一直习惯下地铁后直接到主路边等公交车,而且这样的自发候车点,也没造成什么隐患。

  所以,公交和市政部门不妨深入调研一下,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条件允许的话,将车站挪挪地方,给市民出行最大的便利。 □周立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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