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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设机构监督“自己人”

市纪委机关、监察局改革调整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构总数和编制总数不变

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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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市纪委昨晚发布市纪委机关、监察局改革调整内设机构。此次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的机构改革,与中纪委监察部的机构改革基本一致。其中增设了4个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增设第七、第八、第九纪检监察室,组成9个纪检监察室。

  改革参照中纪委做法

  此前在上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进行机构改革,整合6个部门,增设3个部门,重新组建2个部门。

  北京市纪委表示,此次市纪委是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提出了《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方案》。经报请中央纪委组织部同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编办批准,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

  行政编制总数保持不变

  此次改革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整合6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合署办公,信访室不再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牌子。

  增设了4个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设第七、第八、第九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级单位,第五至第九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

  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3个内设机构此次被更名: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更名为法规室;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外,此次还撤销1个内设机构:撤销预防腐败三室。

  市纪委表示,在这次改革中,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 解读

  防职责交叉提高效率

  对于此次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的机构改革调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将更加明确各个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减少了交叉,提高监察和办案效率。

  为何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纪检监察系统本身也需监督

  竹立家介绍说,我国机构的组织架构,属于单一制的机制,地方组织机构的结构与中央基本保持一致,中央的组织机构可以说是一个样板,对于地方机构的改革调整有参照意义。此次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的调整,与中纪委监察部基本一致,而且其他省市纪委的调整也同样与中央基本一致。

  对此次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竹立家表示,这将增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效率。“增加纪检监察室,将使其组织职能更好地覆盖所有需要监察的部门。职能更加明确,提高监察效率。”

  对于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竹立家表示,纪检监察系统本身也需要监督,增设这个监督室就是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提高纯洁性。“以往也有过纪检干部利用自身身份、职位和权力,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

  增机构不增人员如何保证监察效率?

  合理岗位职位也可提高效率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中央还是北京,此次纪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调整中,都明确了机构和编制总数不变。增设机构而不增设人员,如何保证监察效率?

  对此,竹立家表示,很多部门过去的组织内部管理不到位,机构设置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的地方,人浮于事、岗位交叉的情况都有出现。因此内部整合中,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职位要求,这些设置更加科学,责任更明确,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提高效率的作用。

  对于此次市纪委监察局将之前的3个预防腐败室减少为2个,竹立家认为,纪检监察系统的主要职责是干部队伍的监督,预防腐败的职能很重要,但不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主要的职责,因此撤销一个预防腐败室也很正常,而且将使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更加突出。

  ■ 链接

  中纪委反腐前线部门两扩容

  不到一年时间,中纪委两度机构改革。继去年9月后,昨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再“晒”内部组织架构图,内设的反腐最前线部门——纪检监察室,也两次“扩容”,从原来的8个增至10个再增至12个。

  12个纪检监察室“划片”分别联系国务院部门及相关单位、金融监管部门、央企,以及31个省区市。虽然地域分工不同,但这12个纪检监察室有一个共同的职能:“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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