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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壳资源贬值下的“恶意退市”冲动

2014年04月1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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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股论市

  针对广大股民对*ST长油涉嫌恶意退市的质疑,*ST长油应该尽快给出合理解释,监管部门更应该尽快将其列入核查程序。

  据《新京报》4月16日报道,面对*ST长油的退市,部分股民认为有恶意退市之嫌,目前已有200多位散户联合委托律师向*ST长油和上交所发去《律师函》,要求修正*ST长油的年报、撤回退市。股民代表称正考虑起诉。

  综合股民的质疑,其主要聚焦于两点:一是2012年初*ST长油对2010年的年报进行追溯调整,由原来的盈利883万元变为亏损1859万元,这直接导致了*ST长油出现了连续三年亏损,无法进行增发;二是2013年*ST长油的减值计提高达40多亿元,从而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此,在监管部门启动核查、事实未现之前,尽管我们还不宜过快对其定性,可是,除了上述广大股民对*ST长油的两大质疑外,我们通过盘点*ST长油四年来的亏损,亦很容易产生不解——*ST长油2010年-2013年分别亏损1859万元、7.5亿元、12亿元和59亿元,但是,对比2012年和2013年航运上市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我们会发现,*ST长油2013年亏损额为2012年近5倍是极其不正常的,因为,2013年我国航运业较之2012年是相对好转的,2013年前三季度航运上市公司比2012年同期整体减少亏损约20亿元。

  无论是广大股民对*ST长油“先盈后亏”(2010年年报)、大幅减值计提(2013年年报)的质疑,还是*ST长油2013年极其不正常的5倍亏损增速,均不由得不令人产生疑问,大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在“保凤凰弃长油”(*ST凤凰是中国外运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既定战略下,存在对*ST长油进行恶意退市的嫌疑?

  对此,针对广大股民对*ST长油涉嫌恶意退市的质疑,*ST长油应该尽快给出合理解释,监管部门更应该尽快将其列入核查程序。如果监管部门在严加核查之后,发现*ST长油恶意退市行为属实,则建议监管部门借鉴新加坡的证券监管制度,强制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优先赔偿,直至大股东彻底破产为止。

  当然,在监管部门严格核查后,事实证明*ST长油并不存在恶意退市的违规行为,那么,*ST长油的广大投资者就应该忍气吞声、自食其果。因为,*ST长油自2010年起就连续亏损,这说明自2012年起买入或仍然持有*ST长油的投资者,其是抱着*ST长油终将重组咸鱼翻身的侥幸心态,而在2013年底IPO转向注册制壳资源贬值已成定局、乃至2014年3月初中国外运长航集团(*ST长油母公司)董事长赵沪湘明确表态“ST长油作为央企第一家退市的公司已无法避免”之后,仍旧死抓不割肉的广大投资者,应该是一种“赶死队”式的赌徒心态在作祟。

  之于当下而言,*ST长油作为首家央企退市上市公司,极具标签意义,对此进行冷思考,我们既应反省A股市场历年难改的“投机”文化,更应警惕上市公司壳资源贬值之下的大股东“恶意退市”冲动。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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