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事前不知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是犯罪行为,后悔“犯下不太能让父母和公众原谅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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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选秀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李代沫,曾为《中国好声音》选手,因深情演绎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而走红。
今年3月18日下午,北京警方确认,李代沫因吸毒被控制,其尿检呈阳性,且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日,李代沫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
4月9日,朝阳警方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朝阳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李代沫。
检方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查实:李代沫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多次容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已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方介绍,李代沫到案后,曾辩称自己在案发前并不知道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检方公布讯问视频显示,李代沫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称“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给大家带来正面影响,反倒是给大家带来很负面的作用”、“现在也意识到犯下了不太能让父母和公众原谅的错误。我觉得自己很后悔,我在看守所也想了很多,我觉得自己应该更配合政府工作,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另据了解,3月18日同时被警方控制的另外三名吸毒人员,已被朝阳警方行政处罚。
■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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