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旁边评论
于正“三弄”,“宫锁”琼瑶。一场围绕“剧情抄袭”的纠纷,因涉事二人“言情剧教母”“编剧界当红炸子鸡”的身份,已变成一场“戏外戏”,引得口水熬成粥。抛开此事是非来谈,它指涉的“扒剧”现象无疑值得正视。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胡月伟就说,这两年国内编剧行业“剽窃尤甚”。遗憾的是,这类侵权争讼,却往往摆不上法律台面,不是私了,就是不了。
抄袭难以界定,维权旷日持久,个人文品瑕疵……说起来,“扒剧”是多因一果。但就如“京报调查”中近八成人所认为的,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版权保护羸弱——法律“驱动”无法支撑维权低成本、侵权高代价。就此而言,琼瑶“鸣冤上书”,而不诉诸公堂,也是对法律补缺的迂回敦促——若羊亡了牢一直不补,可以想见,那面对剽窃,我们是可以骂抄袭者无耻,但却无法遏止,他们倚靠在“窃书非盗”逻辑围栏上的得瑟坏笑。
新京报评论员 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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