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家婚庆公司投诉酒店涉嫌垄断;酒店表示费用用于设备损耗;工商建议“双方协商”
新京报讯 (记者吴振鹏 实习生何永霞)“婚礼入场费就好像我去餐厅吃饭,进门时还得花钱买门票一样。”北京延庆某婚庆公司的张先生说。
4月18日上午,延庆的张先生和当地30多家婚庆公司负责人来到当地工商局,投诉延庆某温泉酒店收取入场费属“垄断行为”。
延庆工商局称,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酒店不能收取入场费,希望“双方协商解决”。
入场费按时段收取
延庆一婚庆公司负责人张先生称,今年农历正月二十九,客户要求在延庆某温泉酒店举办婚礼,酒店提出新人或婚庆公司需要再交800元入场费。
“当时,酒店经理称明场(白天举行婚礼)800,暗场(需要延续至晚上)1000。不交不行,并且酒店没有给任何收据和发票。”
“酒店收取入场费,对我们生意有很大影响。”另一婚庆公司负责人田先生说,一次他和客户商量好婚庆活动价格后,酒店又要再加收入场费,客户很不满意以致发生争执。
多家婚庆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在该酒店谈酒席时,酒店工作人员会向新人推荐几家与酒店有合作关系的婚庆公司,新人选择这些公司,不需要再交入场费。更多的客户当然会选择与酒店有合作的婚庆公司,酒店的规定就是霸王条款,属于变相垄断,排挤其他婚庆公司。这里还存在酒店与合作的公司双方会进行分红。
工商称收费属市场行为
张先生等人所说的温泉酒店,是延庆县城中心的一家四星级酒店,占地三万多平方,场地宽敞。
针对入场费,该酒店经理表示,现场办婚庆活动需要用电、用水及其他设施的损耗,所以必须要收取入场费。
田先生算了一笔账,按大型婚庆活动算,一场下来最多用30多度电,花费不到100元,加上水费及损耗也到不了入场费的800元费用。
本月18日上午,延庆30多家婚庆公司来到延庆工商局投诉。
工商局回应称,“这类事件属于市场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 律师建议
合同应明确入场费内容
律师称酒店收入场费不开发票不合法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的许兰亭律师表示,酒店、婚庆公司、客户三方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是否有入场费,如果有,应明确入场费包括什么。
许兰亭称,为什么在经济合同条款中未明确指出,政府部门应该对入场费做出管理、定标准。
“在没有入场费管理规范的情况下,很难说明酒店不合法。”许兰亭表示,入场费是行业内的市场行为,需要行政手段的介入,才能避免出现纠纷。但是,酒店收取入场费不开发票的做法不合法。
另外,许兰亭称,酒店根据婚庆公司是否与其有合作关系决定是否收入场费,会导致企业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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