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4城管一审被判处犯故意伤害罪;3人称没有伤害被害人主观故意,1人称被害人倒地时不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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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南临武县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开庭,案件由临武所属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自上午8点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40分。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合议庭重点围绕案件经过、被害人邓正加死亡原因、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四名城管工作人员是否持秤砣或秤杆打击被害人、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四城管人员投案情节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
【焦点1】
15人证言“秤砣打人”不实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过程中澄清了之前网络上所说的“城管用秤砣秤杆殴打瓜农”的传言。
2013年12月,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表示没有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则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因为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庭审过程中,包括目击证人、侦查人员、城管人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和郴州市公安局鉴定人员在内的15人证言称,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用秤砣或其他工具击打被害人邓正加。此外,多名鉴定人也表示邓正加身上伤痕不符合秤砣、秤杆造成的伤痕。
【焦点2】
4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
一审认定,案发后,廖卫昌等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在量刑中予以减轻处罚。四被告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社会关注度很高,也成为二审法庭调查的焦点之一。
记者注意到,二审中,廖卫昌等四被告称,事发后,他们主动拨打120,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些证人也出庭证明四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廖卫昌说:“他(邓正加)自己倒地的,我看到他倒地,开始也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有旁人说他小便失禁了,所以马上打了120,至少打了两次”“我自己去了派出所,一个人去的”。
据新华社
■ 事件回放
●2013年7月17日
临武4城管与该县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冲突,邓正加倒地身亡。邓正加的亲属称,冲突中,城管用秤砣砸了邓正加。
●7月18日
死者家属称与当地官方发生“抢尸风波”,一度令事件冲突升级。
●7月19日
身亡瓜农家属获赔89.7万元。
●7月30日
尸检结论认为,临武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12月27日
廖卫昌等4名城管工作人员均获刑,刑期从3年6个月到11年不等。
新京报记者 周清树 实习生 张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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