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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交易满额后停买不停卖

上交所发布沪港通《细则》征求意见,交易时间须在“共同交易日”,每日控制限额

2014年04月3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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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沪港通”试点业务规范轮廓初现。

  明确额度控制等六大问题

  本月10日,沪港两地证券监管机构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了“沪港通”试点。“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当天公布的《细则》征求意见稿显示,“沪港通”交易最大限度地突出了便利性安排,秉持了两地机构一直以来强调的“四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基本上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原则上不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在《联合公告》基础上,《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

  其中,“沪股通”标的股票的范围与《联合公告》一致;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相关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ST、*ST)及撤销风险警示等情形下,对标的股票予以调整;对被调出的股票,投资者只能卖出、不得买入。

  港股通交易截止时间为16时

  《细则》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沪股通”股票交易特别的制度安排。如交易方式限于竞价交易,暂不支持大宗交易;订单类型限于限价委托等,这些与现有的A股交易有所不同。其他多数交易事项,原则上仍然适用上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细则》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沪股通”额度使用由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进行监控,并规定了额度计算公式、达到每日额度及总额度时限制买入和恢复买入机制等。在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方面,“沪股通”则对现有QFII和RQFII持股比例限制规则进行了“移植”,并作了参照适用的援引性规定,明确了合并计算、平仓通知和措施等,与现有规定基本一致。

  考虑到内地投资者对香港市场不熟悉,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港股通”股票交易部分的规定内容多于“沪股通”部分。“港股通”标的股票范围与《联合公告》一致;调入调出规则与“沪股通”相同。

  《细则》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需要遵循的一些特别制度安排,如交易结束时间是16时而非A股的15时;股票以港元进行报价,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收付;实行T+2交收,在T日、T+1日都可以做回转交易等等。

  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

  为了尽量不改变内地投资者的交易习惯,“港股通”股票交易保留了指定交易、第三方存管、境内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资金和证券进行前端控制等A股交易相关做法。

  此外,“港股通”还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了个人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准入条件。

  考虑到沪港通业务中的跨境交易涉及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特别因素,《细则》征求意见稿还参照上交所《交易规则》《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沪股通、港股通可能发生的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置措施、市场公告、责任豁免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细则解读

  1 额度控制

  据净轧差计算,满额后停买不停卖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3000亿元、2500亿元的沪股通、港股通总额度,以及130亿元、105亿元的沪股通、港股通每日额度,均按买入卖出抵消之后的净轧差计算,这意味着沪港通支持的实际成交额可超过额度本身。

  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每日可用额度使用完毕时,双方交易所将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单申报,但仍将接受卖单申报。也就是说,满额的情况下停买不停卖。

  另外,当沪港通总额度分别趋近于3000亿元、2500亿元的总额度上限时,如总额度余额少于单日额度时(沪股通130亿元、港股通105亿元),下一个交易日停买不停卖,当总额度余额恢复到单日额度以上时,下一个交易日恢复接受买单申报。

  2 交易时间

  须满足同时开市且能结算条件

  沪港通交易时间的限制,须满足“共同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概念。比如,当香港市场因圣诞节休市时,港股通无法交易;当内地休假沪市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开市时,港股通同样是无法交易的。沪港通的交易日必须安排在两地交易所均可交易的“共同交易日”。

  此外,所谓“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以沪股通为例,如果香港市场下一交易日休市从而导致无法完成结算时,则当前交易日的沪股通交易也将停止。

  双方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及时向市场公布交易日、交易时间安排。从投资者实际操作来看,开户券商也会在交易系统中提供相应的提示。沪港通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交易时间提示。

  3 支付税费

  港股通万元交易至少支付14元

  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联交所特定股票,在交易及结算方面需要和香港本地投资者一样支付相关税费。

  假如内地投资者购买1000股W公司股票,假定该公司股票每手10股,成交金额为10005.66港元,假设交易日闭市后中国结算遵循商业化原则确定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为1:0.7861。

  该内地投资者除支付内地证券公司佣金外,在交易及结算方面需要承担交易结算税费为:1.印花税11港元,2.交易费0.5港元,3.交易系统使用费0.5港元,4.交易征费0.3港元,5.股份交收费用2港元。以上合计14.3港元,折合人民币11.2元。

  此外,持有港股的内地投资者还须支付存管和代理人服务的收费。 (新京报记者 白金坤)

  《细则》征求意见稿,仅代表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基于现阶段研究、讨论成果提出的解决方案和相关安排。与沪港通业务相关的业务细节安排和具体规则,以最终正式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

  试点时期对于额度进行管控,是为了让市场逐渐适应新的变化,保持市场稳定,这是长期的结构性的安排,我们并不希望市场在短时间内上上下下。在初步试点获得成功后,未来股票的选择范围、市场以及额度都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

  上交所发布沪港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大利好,是救市举措之一。随着沪港通渐行渐近,市场迈向成熟,各类股票定价更加准确,蓝筹股得到重视,垃圾与题材股的末日渐行渐近,钻石底将更加亮晶晶。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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