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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色”绊倒交通厅长 两周三人落马

山西、云南、贵州3名原交通厅长被查处;近20年15名交通厅长倒在“钱”“色”之下

2014年05月0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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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成
程孟仁
王晓林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4月29日向社会公布,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志民等因严重违纪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杨光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相继落马,短短两周内,3名原交通厅长被公布查处,再次引起舆论热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领域的“前腐后继”?

  ■ 盘点

  受贿成最常用敛财手段

  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年以来,被查处的交通厅长(正职)达15名。他们分别是:山西的王晓林,河南的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董永安,贵州的程孟仁、卢万里,云南的杨光成,四川的刘中山,广东的牛和恩,安徽的王兴尧,江苏的章俊元,新疆的阿曼·哈吉,浙江的赵詹奇,江西的蒲日新。如果加上交通厅副厅长,“交通厅长”因腐败落马的数量更为惊人。

  从上述信息来看,河南省先后4任交通厅长落马,贵州省和云南省先后落马的交通厅长和副厅长各有3名,交通厅长们“前腐后继”不绝,而他们的落马往往离不了两个关键词:钱、色。

  在“钱”方面,最早发案于1997年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受贿款物总计20多万元,在那个年代,这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而10年后,这个数字在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那里翻了几十倍:胡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00余万元,其弟弟成立公司,并在胡星关照下中标,获利过1亿。

  这些落马的交通厅长们敛财手段可谓五花八门。由于隐蔽性高,受贿成为他们最常用的手段,几乎所有的落马交通厅长都有这项罪名。

  在“色”方面,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和情妇一起受贿;刚刚落马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伙同情妇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招投标成重要贪腐领域

  从他们的腐败轨迹看,这些权力被运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是招投标。

  例如,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文通为得到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在萧山机场航站楼土建工程招投标中的关照,找到其情妇汪沛英,承诺中标后按工程总价1%的比例以“业务费”名义给予汪好处。在赵詹奇帮助下,龙元集团顺利中标,汪沛英拿到了55万元。

  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的腐败行为也与招投标有关。在贵(阳)新(寨)公路项目上,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的卢万里亲自决定评标委员会人员和专家组人员,并以种种借口增、减投标单位,为其属意对象中标大开方便之门。

  这些腐败案有不少是窝案、串案。例如,最近与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一同落马的,还包括山西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志民、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冯朝辉等6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邹和平、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等均受到查处。

  ■ 分析

  管理漏洞难防腐败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启梁认为,交通厅长腐败案高发显然是制度问题。一是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还不够公开,一些部门领导的权力太大,大到“任何人在那个位置上,都很危险”。

  近年来,针对高速公路、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各地采取了不少措施预防腐败:如河北省推行在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的“十公开”;贵州省交通厅干部全部辞去在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兼任的职务。

  但个别推出了制约措施的省份,仍然继续发生着交通厅长腐败案。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云南省反腐倡廉研究中心主任周梁云认为,反腐倡廉,倡导廉洁,但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仅靠官员自律显然是不够的。周梁云认为,关键是要反省和弥补交通领域的行政管理制度漏洞。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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