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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是否用待产包产妇决定

称不排除医院有人借“待产包”谋利,已开展内部检查,各医院产房按规定应配备公用婴儿服

2014年05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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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多家医院购买的待产包,有产妇反映其为医院“强制”性购买。新京报记者 杨杰 摄
新京报曾在5月5月A10-A11版对妇产医院“强卖”待产包进行报道。

  ■ “医院向产妇‘强卖’待产包 疑问重重”追踪

  新京报讯 针对日前新京报“多家医院向产妇‘强卖’待产包”的调查报道,北京市卫计委昨日表示,“待产包”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卫生主管部门无权为其制定价格及内容标准,但按照规定,各医院均应配备公用婴儿服,产妇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医院的待产包。目前,不排除有医院人员借“待产包”谋利,已开展内部检查。

  近日,新京报记者调查北京10家设有产科的医院,其中9家医院均明确表示,产妇必须购买由医院提供的“待产包”,拒绝产妇自带新生儿衣物进产房。对此,有医院和采购方被指以虚开票据的方式,获取提成。(本报5月5日报道)

  对“待产包”的监管存真空

  “媒体对待产包的报道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昨日,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钟东波表示,待产包与新生儿的健康息息相关,但属于“特殊的病服服务”,“新生儿的衣服有点像病房的病服,按规定,患者使用病服费用包含在病床费里,但待产包里的婴儿服却不在医疗收费的项目中。”

  钟东波解释,待产包既不属于药品,也非医疗器械,医院使用待产包也不是医疗行为,因此,卫生、药监部门都不对其进行监管。而待产包内物品的质量由质监部门把关,价格由市场决定,“对‘待产包’的监管,确实存在真空地带。”

  钟东波称,按照卫计委的相关规定,各医院应该配备公用的婴儿服,医院不能强制产妇购买待产包,产妇可以按意愿选择是否使用公共婴儿服,“协和医院至今仍有公用的婴儿服,一些医院没有遵守规定。”他表示,卫计委将对此加强管理。

  主管部门将加强医院经济监管

  对于一些医院被指存在以虚开发票的方式拿回扣,钟东波表示,并不排除医院有人员存在利用待产包谋利的可能,但医院绝不会借此谋利。

  “利益空间本身也不大,以北京妇产医院为例,医院一年有1.3万新生儿,一整套待产包的销售价为292元,毛收入为300多万,按照报道说的10%的利润空间,只能获利30多万。可一些资深的产科医护人员,年薪比这个高得多,没有必要为了这些钱冒风险。”

  钟东波说,待产包的销售方为医院的小卖部或三产,产妇对于待产包的需求以及医院出于方便管理的需要,有可能让医院一些人员和厂家或医药公司勾结拿回扣。目前,卫计委主管部门已经开始内部检查,加强医院经济监管。

  ■ 探访

  市妇产医院备公用婴儿服

  在记者之前的探访中,北京市妇产医院,也要求产妇必须使用院方提供的待产包,单价为292元一套。

  昨日下午6点,记者到该院进行了回访,该院已不再强制要求产妇购买待产包。

  北京妇产医院产科一、二病区护士均表示,产妇入院生产可使用自己准备的待产包,医院的待产包不再强制购买。“出于卫生考虑,产妇自己准备的小衣服不能带进产房,医院会给宝宝准备两套公用的小衣服,都是经过消毒的,喂奶衫等出产房使用的物品都可以用自己的”。

  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该院待产包由医药公司负责进货,医院已对所使用的待产包,进行产品资质调查,未发现质量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未听说卫计委关于待产包做出的要求和规定。

  ■ 焦点

  1 待产包为何由医院小卖部销售?

  钟东波回应,待产包非药品和非医疗器械的特性,使其不能作为医疗收费的范畴,但产妇又有卫生需求,医院也有对新生儿安全管理的责任,因此,后来演变为有经营、销售权限的小卖部或三产出售,其销售行为受工商及税务部门监管。

  2 能否自备医院同一品牌待产包?

  钟东波表示,按照目前医院对产房无菌环境的要求,产妇仍不能自备待产包进产房,即便由同一个厂家生产。因为,待产包的消毒有效期为三个月,医院无法识别产妇自备待产包是否在这个期限内;其次,一旦同款的待产包进入产房,万一造成婴儿们健康出现问题,责任纠纷则难以避免,出于责任完整性原则,医院建议产妇选择产房使用的待产包。

  3 医院是否对待产包质量负责?

  对此,钟东波表示,待产包的销售来自于小卖部或三产,产品质量则有质监部门把关,因此,医院不应该对待产包的质量负责。

  对于有医院使用无经营许可证厂家的待产包问题,钟东波表示,作为卫生主管单位的卫计委无权禁止医院小卖部购进某个厂家的产品,但他们会提醒各医院,加强对产品质量识别的管理,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为特殊人群服务的产品的质量监管。

  ■ 追访

  产妇需求和医院管理催生“待产包”

  “待产包”在北京各医院的广泛使用,曾经历了“医院收费”到“不允许医院收费”的转变。

  钟东波讲述,上世纪90年代初,北京各医院都和现在的协和医院一样,产房里有公用的婴儿服和必须用品,“婴儿服、小包单都是重复使用、反复消毒的,质地也不太好。”

  北京友谊医院妇产科护士长勾宝华记得,重复使用的婴儿包布因反复清洗和消毒,布料粗糙,网眼儿变大,对新生儿稚嫩的皮肤十分不好。

  “后来,开始有产妇和家属要求自带衣服和包布。”钟东波说,但从医院的管理角度看,公用婴儿服不仅承担着保证产房无菌的作用外,还具有身份识别的功能,“是不是这个医院出生的,从衣服就能看出来。”

  钟东波回忆,后来,各医院开始逐步引入待产包,费用也如现在的病号服一样,算在医疗费用里,可以报销,但上世纪90年代末期,有人提出质疑,使用待产包不是医疗行为,让产妇购买属于过度收费,待产包的收费项目至此取消。

  “可使用待产包确实为产妇和医护人员带来便利,比如用来给新生儿洗澡的一次性消毒包单,就比医院公用的消毒巾更有利于宝宝健康。”勾宝华补充。

  因此,在产妇有对婴儿无菌环境的需求和医院对新生儿安全保障的考虑下,待产包的使用在各医院的产房中保留下来。

  ■ 新闻背景

  近日,记者调查北京10家设有产科的医院,其中9家医院均明确表示,产妇必须购买由医院提供的“待产包”,拒绝产妇自带新生儿衣物进产房。“为保证产房的无菌环境”是多家医院强推待产包的原因。

  但一些入院待产的产妇却对此并不认同,除了认为150元到700元的价格偏高外,包里很多用不着的物品也让她们觉得“白花钱”。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大部分医院购进待产包不从医院走账,有些医院和采购方还被指以虚开票据的方式,获取提成。而部分医院提供的待产包厂商,其厂址留守人员却否认生产。而对于待产包的监管,目前也属于“真空地带”。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珍妮 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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